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其他单位决算  >  2019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2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 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 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我区实际,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2019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9〕38号)要求,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设置事业机构7个;镇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镇财政所不再保留,其职责划入镇财政办公室履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398.60万元,支出总计4,398.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07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贴公积金补缴,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垃圾分类改革, 2018年以前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拆工,“四山整治”拆违,石院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视频监控安装,非洲猪瘟防疫,正兴镇垃圾收集站工程款尾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30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6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贴公积金补缴,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垃圾分类改革, 2018年以前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拆工,“四山整治”拆违,石院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视频监控安装,非洲猪瘟防疫,正兴镇垃圾收集站工程款尾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1.5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7.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39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08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贴公积金补缴,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垃圾分类改革, 2018年以前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拆工,“四山整治”拆违,石院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视频监控安装,非洲猪瘟防疫,正兴镇垃圾收集站工程款尾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2,850.80万元,占64.81%;项目支出1,547.80万元,占35.1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在2019年度已使用完,用于“四山整治”拆违87.69万和非洲猪瘟防疫9.32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8.6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1.07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贴公积金补缴,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垃圾分类改革, 2018年以前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拆工,“四山整治”拆违,石院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视频监控安装,非洲猪瘟防疫,正兴镇垃圾收集站工程款尾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27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贴公积金补缴,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垃圾分类改革,石院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视频监控安装,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96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因为年初预算在年度支出中未支,结转结余下年使用(结转在总预算会计中)。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91万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贴公积金补缴,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垃圾分类改革,石院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视频监控安装,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95万元,下降3.60%。主要原因是因为年初预算在年度支出中未支,结转结余下年使用(结转在总预算会计中)。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在2019年度已使用完,用于非洲猪瘟防疫。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4.08万元,占26.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6万元,增长10.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

(2)公共安全支出2.91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9万元,下降90.30%,主要原因是视频监控安装项目未实施,资金结转结余下年使用(结转在总预算会计中)。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52万元,占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文化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4.95万元,占15.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9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

(5)卫生健康支出141.69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3万元,下降16.47%,主要原因是二等残军医药费项目资金5万元结转结余下年使用(结转在总预算会计中),剩余22.93万元预算资金进入科目调剂,安排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169.81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7万元,下降11.59%,主要原因是减少的预算资金进入科目调剂,安排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77.95万元,占6.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3.44万元,下降61.47%,主要原因是解决对公共服务中心试点镇相关补助所需经费15.51万元,安排正兴镇3车位垃圾收集站工程资金6.31万元,安排拆除缙云山脉、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违章建筑97.45万元,市政维修维护54.75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专项补助资金61.48万元,安排2018年各镇街违法建筑整治经费20万元等项目资金结转结余下年使用(结转在总预算会计中),剩余预算资金进入科目调剂,安排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8)农林水支出1,420.20万元,占33.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99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

(9)住房保障支出167.66万元,占3.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7万元,增长70.9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8年度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公积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8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保持不变,主要用于冬春救助和倒房重建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0.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11万元,增长42.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公积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2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在2019年更多地进入了项目支出,未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体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7.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1万元,下降55.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在2019年度使用,本年度收入主要用于2018年以前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拆除拆工费和正兴镇垃圾收集站工程款尾款。本年支出14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17万元,增长344.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在2019年度使用,主要用于“四山整治”拆违,2018年以前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拆除拆工费和正兴镇垃圾收集站工程款尾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4万元,下降27.57%,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决算略有增加。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但因2019年新增一辆电动车固定租赁费,总体略有增加。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9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境)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区外因公出行、各项业务部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17.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4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一辆电动车固定租赁费。

公务接待费5.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相关部门工作联系,来我单位检查的区级部门人员,交流的其他镇、街人员以及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检查、山坪塘和养鱼池水质检测等人员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61.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尽量压减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3万元,下降33.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尽量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1,4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改革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7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比,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去年更多地进入了项目支出,未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体现。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增加,在职人员参观红岩村党性教育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显示器、服务器、办公桌椅等货物19.5万元,团结村高铁损坏堰沟修复工程15.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0项,涉及资金154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加强管理监督,绩效评价工作组委派监理,现场施工,把握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项目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并验收公示。群众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由于绩效评价镇街是第一年开展,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工作方法简单,工作程序不清楚,业务不熟悉没有经验,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正兴镇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64万元,执行数为75.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拆除及恢复现状路面与绿化带、挖填运沟槽土石方,二是新建排水暗沟、敷设雨水管道、新建雨水井。该工程于2018年11月18日开工,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经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支付工程审定总价款的95%。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比例<10%,改善了场镇环境。资金已足额、定时支付,群众满意度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60010。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附件2-2019年正兴镇项目绩效自评表(璧山区正兴镇2018年雨污水管网分流工程).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