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3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0-09-02 |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街道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青杠街道办事处共有行政机构3个(人大、党派、政府机关),事业机构4个(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人大、党派、政府机关、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其中,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统战、法制、武装、民宗侨台、审批服务便民化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负责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编制、人事、群团等职责;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职责;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街道统一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726.32万元,支出总计6,726.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93万元、增长57.25%,主要原因是税收增长,体制收入增加1400多万元,转移支付增加1400多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72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93万元,增长57.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收入增加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98万元,城乡社区的市政支出收入1494万元,农林水收入增加202万元,政府基金支出收入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6.3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72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8.93万元,增长57.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支出增加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8万元,城乡社区的市政支出增加149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02万元,政府基金支出增加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5.17万元,占45.12%;项目支出3,691.15万元,占54.88%。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26.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48.93万元,增长57.25%。主要原因是税收增长,体制收入增加1400多万元,转移支付增加1400多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1.49万元,增长51.96%。主要原因是税收增长,体制收入增加1400多万元,转移支付增加1400多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75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实现专项转移支付69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1.49万元,增长51.96%。主要原因是体制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75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实现专项转移支付696万元。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5.04万元,占25.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31万元,增长23.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年中实现转移支付100多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9.94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禁毒社工的转移支付2万元。
(3)教育支出1.6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万元,下降65.2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教育管理经费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0.09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科协的会议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65万元,占3.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86万元,下降65.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人员编制数量。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6.08万元,占1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1万元,增长25.18%,主要原因一是原兽医站人员回归增加保险,二是预发退休干部的健康休养费。
(7)卫生健康支出168.45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经费下降。
(8)节能环保支出47.88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19.6万元,城区二车位、四车位垃圾转运站工程资金32万元转移支付。
(9)城乡社区支出1,931.28万元,占3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88万元,增长15.20%,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专项转移支付56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409.69万元,占22.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林业工程项目未实施完成。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93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301公交车本级财力进行预算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255.87万元,占4.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67万元,增长128.0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标。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2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地方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37万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标以及预发2019年考核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0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08万元,增长143.3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的更新、市政、公园路灯的电费、办公环境的维修等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44万元,增长339.3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346万元。本年支出34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44万元,增长339.3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34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6.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02万元,下降23.05%,主要原因是规范接待费的支出标准,公务车加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61万元,下降39.9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3.2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市政车辆燃油费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5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比去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3.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市政、文化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4万元,下降92.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指导工作都没有产生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0万元,下降83.9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后都是回原单位就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5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的设备维修、机关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24万元,增长326.84%,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的设备维修以及更新、党建工作的投入使办公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3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机关日常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3项,涉及资金5116.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我单位实施的43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基绩效得分87.8,42个项目绩效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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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对2018老旧住房消防设施改造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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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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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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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金额 |
0.00 |
234,600.00 |
234,600.00 |
100% |
10 |
||||||||||||||
其中:上级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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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本级资金 |
234,600.00 |
234,600.00 |
/ |
||||||||||||||||
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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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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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青杠街道6栋老旧居住建筑楼消防设施改造,包含消防水箱,水枪,水带、水管、消火栓、水表及水泵接合器的拆除和更换等。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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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资金到位 |
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决策管理 |
决策到位 |
决策到位 |
100% |
100% |
10 |
10.00 |
是 |
||||||||||||
预算管理 |
准确性 |
准确性 |
0% |
0% |
5 |
0 |
否 |
||||||||||||
业务管理 |
管理到位 |
管理到位 |
100% |
100% |
5 |
5 |
否 |
||||||||||||
实际完成率 |
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完成及时性 |
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验收结果 |
百分比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效益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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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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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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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中心敬老院的达标改造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96.8 | ||||||||||||||||
业务主管部门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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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680,000.00 |
680,000.00 |
680,000.00 |
100% |
10 | ||||||||||||||
其中:上级资金 |
680,000.00 |
680,000.00 |
680,000.00 |
/ | |||||||||||||||
区本级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敬老院基础设施、消防及附属设施进行达标改造,总面积1905.24平方米,改善敬老院居住环境 |
已完成达标改造,但工期延长54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资金到位 |
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决策管理 |
决策到位 |
决策到位 |
100% |
100% |
10 |
10.00 |
是 | ||||||||||||
预算管理 |
准确性 |
准确性 |
100% |
100% |
5 |
5 |
否 | ||||||||||||
业务管理 |
管理到位 |
管理到位 |
100% |
100% |
5 |
5 |
否 | ||||||||||||
实际完成率 |
百分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完成及时性 |
百分比 |
100% |
100% |
68% |
68% |
10 |
6.8 |
是 | |||||||||||
验收结果 |
百分比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社会效益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工期延长54天:主要原因是新增工程量造成,建设单位同意延长工期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青杠街道公开电话023-4178150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青杠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