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4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03 | [ 发布日期 ] | 2020-09-03 |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
2.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依法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5.会同规划、土地、市政部门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6.审理、审批从地下、地面、上空跨越、穿越公路的构筑物或设施事宜;
7.审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及公路收费站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0.承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大队是参公事业单位,年末在职参公人员16人,工勤人员9人。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安全科、巡查中队和治超中队。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01.73万元,支出总计1,401.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27万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超站工程建设及专用设备购置等预算。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84万元,增长20.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超站工程建设及专用设备购置等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9.6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40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26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超站工程建设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46.36万元,占60.43%;项目支出554.26万元,占39.5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46.92%,主要原因是用结转和结余弥补财政拨款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1.7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3.27万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超站工程建设及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46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超站建设和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及未休年休假报酬。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24万元,下降13.38%。主要原因是保家和来津路动态监控设备未完成。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88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治超站建设和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及未休年休假报酬。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25万元,下降13.31%。主要原因是保家和来津路动态监控设备未完成。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46.92%,主要原因是用结转和结余弥补财政拨款不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28万元,占6.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8万元,增长37.94%,主要原因是全区工资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28.14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缴纳五险标准降低。
(3)城乡社区支出355.54万元,占27.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同意招聘的治超人员工资五险在城乡社区支出中支出,2018年在交通运输支出列支。
(4)交通运输支出797.83万元,占61.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4.17万元,下降42.68%,主要原因是政府同意招聘的治超人员工资五险在城乡社区支出中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8.44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9万元,增长74.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提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26万元,增长32.96%,主要原因是预发2019年绩效考核及未休年休假报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27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65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在城乡社区支出中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治超检测设备增加。本年支出9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了治超检测设备。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2万元,下降69.0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4万元,下降21.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47万元,主要用于路政治超巡查、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3万元,下降58.8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4万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主管单位、外省路政管理单位及区县路政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95.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0万元,增长121.21%,主要原因是到本单位学习治超动态监控管理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6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44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144.65万元,降低34.68%,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差旅费在城乡社区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9.01万元,降低53.94%,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支出。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88.76%,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路政管理培训未缴纳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9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治超动态监控设备及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36.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达到预期管理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自评表附后
福里树动态监控设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福里树动态监控设备对公路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数据采集与分析,解决了必须建立固定治超站的不足,同时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38万元,执行数为9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动态监控检测货车超限运输重证据、重事实,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促进了执法公平、公正。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