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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4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副处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106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按规定权限履行区属国有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制度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

3. 负责建立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拟订考核办法等事务性工作。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及财务情况的管理,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4. 按规定权限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对全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5. 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的具体事务工作,落实区属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和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意见。

6. 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事务性工作。

7. 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科技、政府统计。

8. 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主体责任。

9.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规划发展科、资产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考核统评科。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干部),控制事业编制10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2019年底有在职职工14名,有1名退休干部。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财务监督科改为财务管理科。二本单位无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688.06万元,支出总计6,688.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94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68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95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8.0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上年结余0.01万元;2018年度未执行市国资委拨入统计项目经费10万元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68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94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12.71万元,占6.17%;项目支出6,275.34万元,占93.83%;年底结余0.01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88.0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1.94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925.72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63.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7.29万元,下降94.39%。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金额6265.34万元不包含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内,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度减少93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7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6.5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7.28万元,下降94.40%。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金额6265.34万元不包含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内,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度减少935.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7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6.57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44万元,占8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7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的工资、相关补贴上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39万元,占9.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的工资、相关补贴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16.96万元,占4.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有1名干部职工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22.92万元,占5.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3万元,增长48.93%,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的工资、相关补贴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9万元,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公积金增长和相关补贴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较多导致办公费增加,主要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购买办公用品、维修办公设备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26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5.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18年支付融资贷款本息6255.34万元和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费10万元,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本年支出6,26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5.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付融资贷款本息6255.34万元和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费10万元,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87.4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增长153.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0.3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增加0.3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本单位2019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万元,下降84.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长77.78%,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较去年繁忙,因公外出次数增多。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91.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办公物品的价格上涨及工作人员增加造成。较年初预算减少22.11万元,减少24.43%,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会议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350.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培训的次数增多,费用也随之增加。较年初预算增长1.78万元,增长183.50%,主要原因是为更好的履行部门职责,提高职工管理技能,单位外出培训次数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3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一)

专项名称

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杨洁舲
41430561

项目资金(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50000

50000

50000

10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50000

50000

5000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区委编办下的“三定”方案,国资中心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包括各国企的资产、人事、财务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出台《璧山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根据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设立国有企业;实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试点,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及财务情况的管理,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12500


12500

100

23

23.00

出台《璧山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17000


17000

100

35

35.00

根据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设立国有企业;实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试点。

9500


9500

100

10

10.00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11000


11000

100

22

22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无。

附件3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二)

专项名称

行政及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杨洁舲
41430561

项目资金(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50000

50000

50000

10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50000

50000

5000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的工作安排,我中心负责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处置、拍卖工作,使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全年完成对24家区属国有企业132台各类车辆进行清理分类,核减19台公务用车,节支率达到8.9%;2019年完成国有产权交易142宗,增值543.5万元;完成国有租赁交易110宗,增值637.02万元,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全年完成对24家区属国有企业132台各类车辆进行清理分类,核减19台公务用车。

15260


15260

100

35

35.00

完成国有产权交易142宗。

18000


18000

100

30

30.00

完成国有租赁交易110宗。

9240


9240

100

15

15.00

加装企业用车监督系统,加强对企业用车的监督管理。

7500


7500

100

10

1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无。

附件3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三)

专项名称

璧泉街道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河边镇、福禄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变更方案技术费用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杨洁舲
41430561

项目资金(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支付城投公司规划方案变更费100000元。

已支付城投公司规划方案变更费100000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变更

50000


50000

100

45

45

6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变更

50000


50000

100

45

4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洁舲,座机:41430561,手机1992386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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