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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7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4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璧委编委〔2020〕30号),我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农业发展有关事务服务工作。

(2)负责做好全区种植业和畜禽水产新品种、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创新以及试验、示范、推广、调查统计与信息咨询服务。

(3)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相关事务工作。参与并配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实施。负责水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预警、实验室诊断、疫情报告,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储备,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

(4)负责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农机人员技术培训。

(5)负责救灾备灾农作物种子管理、种子基础信息的收集、统计及价格监测。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

(6)负责拖拉机、农用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等事务工作;承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等事务工作。

(7)指导镇街畜牧兽医工作,负责基层农技服务体系业务指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全区种植业生产调查统计工作。

(8)参与草拟和实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参与组织全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资格培训工作。

(9)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农技推广计划。

(10)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地力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土壤肥力监测。

(11)协助主管部门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规划,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做好农业对外合作和农业产业招商引资等事务性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产业发展科、经济作物科、农业机械科、土肥植保科、畜牧科、水产科、疫病防控科。核定事业编制74名,上年末在职人员69人,退休人员144人。

二、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232.08万元,支出总计9,232.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09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1.项目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收支;2.基本支出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收支。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23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7.42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1.项目收入较上年决算增加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收入;2.基本支出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收入。故使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2.0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23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0.09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以及农业保险补贴项目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支出,故使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14.83万元,占31.6%;项目支出6,317.26万元,占6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32.0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00.09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1.项目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收支;2.基本支出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收支。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1.75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1.项目收入较上年决算增加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收入;2.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决算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收入,故使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8.19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根据璧财农【2021】44号文,从农委调剂项目经费,种粮农民补贴等8个项目资金共计3450万元到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年中追加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482万元;年中追加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收入518万元;其余为上年指标结转收入。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收入5808.1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4.42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了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支出;2.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了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8.19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根据璧财农【2021】44号文,从农委调剂项目经费,种粮农民补贴等8个项目资金共计3450万元到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年中追加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482万元;年中追加补缴职业年金预算支出518万元;其余为上年指标结转预算支出,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8.1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6.91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37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等预算支出,故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26.44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8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公务员医疗保险未交纳,实际支出数少于年初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7,861.04万元,占8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4.46万元,增长199.29%,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璧财农【2021】44号文,从农委调剂项目经费,种粮农民补贴等8个项目资金共计3450万元到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年中追加一次性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482万元(璧财农【2021】54号);年中追加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预算支出518万元;其余为使用上年度结转指标预算支出。故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8.9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增,追加了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故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6.62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人员工资调增支出,故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养老等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应休未休年假报酬以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节日慰问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5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4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水电费较上年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3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较上的减少24.33万元。本年支出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3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4.3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5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节约开支较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6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日常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停车费,燃油费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6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管理严格,降低了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8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管理严格,降低了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3.41万元,主要用于市农委、市农技总站、市农科院指导工作的接待;以及区县部门间交流学习联系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9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的规模、人数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的规模、人数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3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本年未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1万元,下降82.3%,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减少了培训人数及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8%。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本单位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6336.8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3)。

2.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2)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5)。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适度偏慢,资金使用进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高,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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