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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2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 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发展乡村振兴。

5.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 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726.97万元,支出总计5726.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了大兴镇朝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调整安排区级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资金、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72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了大兴镇朝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调整安排区级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资金、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6.9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72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了大兴镇朝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调整安排区级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资金、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3473.23万元,占60.65%;项目支出2253.75万元,占39.3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26.9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了大兴镇朝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调整安排区级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资金、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16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7.46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资金主要用于保“三保”支出,部分专项资金未支付,导致决算数较年初数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16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7.46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资金主要用于保“三保”支出,部分专项资金未支付,导致决算数较年初数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9.27万元,占52.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33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的支出。

(2)国防支出2.1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46.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5.19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3万元,下降72.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争取部分其他专项补助解决公共安全等工作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用于安排民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经费、大兴镇高桥村数字地图费用。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87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4万元,下降67.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1.55万元,占14.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13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支出费用年初未预算等。

(7)卫生健康支出218.07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83万元,下降18.6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较预算时下调,所以支出较预算数减少。

(8)节能环保支出45.62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19万元,下降66.9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244.38万元,占4.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设前后期及维修经费、审计经费等调减。

(10)农林水支出1028.93万元,占19.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96万元,下降30.43%,主要原因是安排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关于安排大兴镇整治范围外养鱼池整治补助资金等支付较少。

(11)住房保障支出157.68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2万元,下降23.83%,主要原因是璧财建审[2021]820号:调整安排农村危旧房屋处置经费未支付,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略有调整,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0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1.3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保险、应休未休假报酬、年终考核经费等其他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3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3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运行办公费、水、电、通讯费;人员差旅、福利、工会经费;聘用人员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8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97万元,增长26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主要用于大兴镇朝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调整安排区级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在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收入中安排部分单位经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资金、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补助资金等。本年支出48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97万元,增长26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主要用于大兴镇朝元村党群服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调整安排区级水库水质提升工程、在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收入中安排部分单位经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资金、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补助资金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8万元,下降68.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增加,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单位干部因公出国(境)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维护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6万元,下降67.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外来人员检查工作等事项便餐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下降77.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6万元,下降72.06%,主要原因是2022列支了2021年下半年部分会议费,本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万元,增长201.5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人员较少,本年度各类外出培训恢复正常。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日常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00万元,下降19.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53.75万元。现将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及村居环卫和垃圾治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1、附件2。村居环卫和垃圾治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23年支付村居环卫和垃圾治理补助经费,完成了全镇19个村社区硬化公路和泥结石公路及两侧的边沟清理及垃圾清运、环境卫生维护,保证村社区环境卫生的整洁,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现将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详见附件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5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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