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2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6 |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机构情况无变动。
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2023年年初在职人员共82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53人。本年退休4人,调出3人,调入2人,新招录大学生4人,接收退伍军人3人,年末在职人员共84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5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519.57万元,支出总计3519.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6.33万元,下降34.8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宇厂火攻区搬迁项目支出1867万元,同时在经济不景气大环境下税收有所减少,导致其他开支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5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6.33万元,下降34.8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宇厂火攻区搬迁项目支出1867万元,同时在经济不景气大环境下税收有所减少,导致其他开支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9.5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6.33万元,下降34.8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宇厂火攻区搬迁项目支出1867万元,同时在经济不景气大环境下税收有所减少,导致其他开支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72.53万元,占58.89%;项目支出1447.04万元,占41.1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19.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86.33万元,下降34.8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宇厂火攻区搬迁项目支出1867万元,同时在经济不景气大环境下税收有所减少,导致其他开支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8.05万元,下降39.27%。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宇厂火攻区搬迁项目支出1867万元,同时在经济不景气大环境下税收有所减少,导致其他开支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43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不景气大环境影响减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8.05万元,下降39.27%。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红宇厂火攻区搬迁项目支出1867万元,同时在经济不景气大环境下税收有所减少,导致其他开支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43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不景气大环境影响减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8.75万元,占33.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9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行政及执法大队职工待遇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同时公用经费差旅费减少较多。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43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6万元,下降34.99%,主要原因是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待遇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部分文化活动未实施。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6.19万元,占15.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7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性缴费有所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26.25万元,占3.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1万元,下降14.38%,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待遇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上年新冠疫情支出较多,本年疫情解除。
(5)节能环保支出131.07万元,占4.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0万元,下降15.31%,主要原因一是建设环保中心职工待遇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未实施亮化工程。
(6)城乡社区支出274.79万元,占8.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66万元,下降39.93%,主要原因是上年红宇厂火攻区搬迁基本完成,本年实施极少。
(7)农林水支出949.11万元,占28.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8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农业服务中心及产业发展中心职工待遇降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109.59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6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降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减少,同时上年补缴前一年住户公积金较多,本年基本无补缴。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82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万元,增长35.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河边镇河谢路滑坡治理工程支出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9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职工待遇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64万元,下降27.82%,主要原因是本年停发职工差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咨询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2万元,增长1955.4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19国道河边段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及河边城市管理综合提升两个市级基金项目本年结算支付。本年支出24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72万元,增长1955.4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319国道河边段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及河边城市管理综合提升两个市级基金项目本年结算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实际列支447396.39元,比上年增加4.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实际列支数为426156.39元(其中111324元在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比上年实际增加25023.34元,同比增加6.2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实际统计支出数为21240元(其中1月份接待费3760元漏统因支付更正关闭未做支付更正),比上年减少4106元,同比减少16.20%,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减少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列支数为426156.39元(其中111324元在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比上年实际增加25023.34元,同比增加6.2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实际统计支出数为21240元(其中1月份接待费3760元漏统因支付更正关闭未做支付更正),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35.06%,主要原因是年初按390元/人固定金额预算,实际发生较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6.20%,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减少了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5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会议费支出1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万元,下降31.86%,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原因布置防控工作会议较多,本年疫情解除相关工作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355.29%,主要原因是上年因疫情影响取消了大部分外出考察学习,本年疫情解除外出考察学习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因内部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核算无法准确取数未进行统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8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支出资金3520万元。
详细情况见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河边镇慈善敬老院达标改造工程等8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426.70万元,评价得分96.25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完善、绩效结果运用存在难点等主要问题,提出强化绩效监控、适时调整绩效目标、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详细情况见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统计表。
单个项目绩效评价见附件4:城市管理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颜维刚023-41620289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统计表.xlsx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城市管理及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5:202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