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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2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持续增收。

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10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街道纪工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006.70万元,支出总计13006.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70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等费用减少,而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0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70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费用减少,而拨款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6.7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0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70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应急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费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78.36万元,占21.36%;项目支出10228.34万元,占78.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06.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6.70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费用减少,而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3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5.72万元,下降12.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老旧小区和高层建筑消防整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费用减少所影响,而拨款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3.51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项目、老旧小区及高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项目、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项目等费用减少所影响,而拨款收入相应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5.72万元,下降12.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老旧小区和高层建筑消防整改费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费用减少所影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3.51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项目、老旧小区及高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项目、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项目等费用减少所影响。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1.14万元,占35.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94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党建工作项目经费、街道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1.19万元,占2.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56万元,下降49.00%,主要原因是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项目,群众文化、体育、演出等项目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劝导项目等费用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7.31万元,占6.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47万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维修及运转经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806.68万元,占7.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21万元,增长48.98%,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年初预算不足。

(5)节能环保支出176.45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不足。

(6)城乡社区支出2228.24万元,占19.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26万元,下降15.32%,主要原因是垃圾清运、突击卫生整治、环卫劳保等经费减少。

(7)农林水支出2818.14万元,占25.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87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2023年工资和保险调整,使村干部误工补贴费用预算不足。

(8)住房保障支出173.06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32万元,下降53.02%,主要原因是资金调度问题,使调整安排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屋销售费用2021年结转未安排。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61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90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年末人数增加影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96万元,下降41.6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6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9.02万元,增长239.80%,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76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9.02万元,增长239.80%,主要原因是安排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还建房物业服务及设施维修项目,璧泉街道福利院后至白露坡森林防火通道工程,璧泉街道高层建筑防盗网开设逃生窗拆除可燃雨棚等项目使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9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7万元,下降32.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60万元,主要机关公务用车和道路清洁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公务车使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12万元,增长180.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道路清洁车辆纳入公务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考察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94.50%,主要原因是来我单位考察人员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而2023年接待了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考察组。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5万元,下降75.18%,主要原因是相关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4.72%,主要原因是安排外出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81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11.96万元,邮电费37.52万元,差旅费134.00万元,会议费2.8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26.35万元,福利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7万元,其他交通费44.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5.02万元,下降46.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用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7%。主要用于采购璧山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红宇片区)、璧泉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228.34万元

见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6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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