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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3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重庆市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汇总,向财政局提供财政支付和清算信息。

3.负责区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璧城街道办事处、璧泉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性资金、代管资金等资金的统一收纳、拨付和管理。

4.负责区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璧城街道办事处、璧泉街道办事处单位账户的统一管理。

5.负责管理、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的账务核算。

6.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票据、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

7.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结算的会计档案管理。

8.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财政电子证书及印章。

9.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协助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的使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支付科、核算科。核定事业编制61名。现有在职54人,退休1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60.58万元,支出总计1260.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22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22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7.4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35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1238.40万元,占98.50%;项目支出18.91万元,占1.5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往来0.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0.5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22万元,下降8.17%。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22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41万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35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54万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往来0.13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04万元,占74.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40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区级财力紧张,减少了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了年度人员支出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49万元,占14.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2万元,下降9.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当年退休1人,有半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未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61.46万元,占4.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6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当年退休1人,有半年的医疗保险费未补缴。

(4)住房保障支出73.32万元,占5.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6万元,下降19.68%,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交缴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6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终考核奖励标准比上年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60万元,下降35.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差旅费比2022年减少了67.19万元、工会经费减少了8.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了11.8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48.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任务。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任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新购买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新购买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和维修维护经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48.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财力紧张,严格控制开支,减少了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财力紧张,严格控制开支,减少了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60万元,下降35.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差旅费比2022年减少了67.19万元、工会经费减少了8.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了11.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1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2023年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机构以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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