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3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8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人大工作方面具体事务。
2、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编制、人事、群团等职责。
3、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负责宣传、统战、法制、武装、民宗侨台、督查督办、档案、保密、机关事务、审批服务便民化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负责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5、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职责。
6、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公路养护建设等职责。
8、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0、负责残联事务等社区事务受理工作,开展以公益活动为主的志愿者服务,提供政务信息等咨询服务,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气象服务,农林水利资源保护、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农业综合开发、惠农政策落实,具体实施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免疫工作,协助做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及畜产品的技术服务,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畜牧生产指导,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牧业生产信息统计,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预防、林业纠纷调处、林业生产经营服务、退耕还林,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服务、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饮水安全服务,承担除区管水库以外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协调农村涉水事务,乡村振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电影、广播电视、科技培训、旅游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服务等社会保障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其他涉及退役军人的相关服务等;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行;负责村容村貌、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075.12万元,支出总计6075.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45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经济不景气,财政收入下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07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45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经济不景气,财政收入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5.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07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1.45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收入才能安排支出,收入下降所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028.87万元,占49.86%;项目支出3046.25万元,占50.1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75.1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51.45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经济不景气,财政收入下降,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48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等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69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等未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48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整治,大塘路品质提升项目、2021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蔬菜基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69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整治,大塘路品质提升项目、2021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蔬菜基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等未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79万元,占27.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06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专项经费未支付。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05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7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免开资金、文化服务中心改建项目和“党建引领、小区治理”项目经费未支付完。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7.32万元,占14.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5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315.55万元,占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5万元,增长14.7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87.64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和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521.35万元,占8.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6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大塘路市政品质设施提升项目未支付完。
(7)农林水支出1758.25万元,占30.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36万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违法建筑整治补助资金、“三变”改革试点扩面项目、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森林防火通道养护资金未支付。
(8)住房保障支出466.80万元,占8.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3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减。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52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1万元,增长9295.12%,主要原因是安排支付安全隐患整治治理工程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9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调减。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1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18万元,下降23.37%,主要原因是职工差旅费4-12月未发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9.97万元,下降76.73%,主要原因是红宇火工区和千秋堰拆迁资金等未完成支付。本年支出26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9.97万元,下降76.73%,主要原因是红宇火工区和千秋堰拆迁资金等未完成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7万元,下降13.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3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下村、财政等各项业务检查等公务车燃油费、维修经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6万元,下降15.2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出车管理和实行公务车定点维修。
公务接待费8.2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区级相关部门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219批次20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30.64%,主要原因是疫情后需开展的工作增多,召开的会议更多,但人均支出并无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多,新进人员多,岗前培训增多,单位有执法证的同志都必须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3.05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只包含行政运行部分,本年度包含行政和事业两部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7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城乡环卫外包和红石社区零星采购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075.12万元。
附件1: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2:大路街道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3: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80021
附件下载:
202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大路街道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