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3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8 |
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3.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4.拟订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实施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建设。负责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6.按规定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
7.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配套措施,统筹现代服务业项目包装、推介,牵头负责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招商项目管理及相关节、会活动。统筹全区服务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按规定管理服务业发展区相关国有公司的有关事项。
9.按规定统筹汇总全区服务业相关行业统计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部。负责机关人事、编制、文秘、档案、车辆等日常运转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务、纪检、宣传、法制、群团、精神文明、信访、卫生等内部管理事项及公共事务;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2.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机关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工作;负责财务核算、成本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决算;按规定统筹汇总全区服务业相关行业统计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3.规划部。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拟订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工作。
4.征地拆迁部。拟订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实施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有关工作。
5.工程保障部。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公益设施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标、核价、结算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6.工程建设部(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公益设施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施工;按规定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7.投资促进部。负责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入库、洽谈、尽职调查、签约等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承办现代服务业相关节、会活动;其他有关工作。
8.产业发展部。负责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负责拟订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签约项目对接服务、监督管理及产业扶持资金的监管兑现工作;协调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问题;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5121.28万元,支出总计185121.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5.04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受整个经济环境不景气影响,辖区内的部分房地产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停工停产等原因,导致全区的财政收入大幅减少,根据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安排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35.04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12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5.04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受整个经济环境不景气影响,辖区内的部分房地产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停工停产等原因,导致全区的财政收入大幅减少,根据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安排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523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121.28万元,占100%;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及其他收入。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12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35.04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受整个经济环境不景气影响,辖区内的部分房地产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停工停产等原因,导致全区的财政收入大幅减少,根据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安排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523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44万元,占0.39%;项目支出184392.85万元,占99.61%;无经营支出。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121.2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35.04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受整个经济环境不景气影响,辖区内的部分房地产企业、服务业企业等停工停产等原因,导致全区的财政收入大幅减少,根据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安排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5235.04万元。本单位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用于安排本单位支出。年终无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59.57万元,下降58.48%。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合理安排支出,本年度减少部分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80.58万元,增长93.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安排部分招商引资企业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文化艺术中心演艺服务外包、镇街污水处理经营补贴、大气治理、建筑垃圾扬尘治理等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2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59.57万元,下降58.48%。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合理安排支出,本年度减少部分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9459.57万元。根据本单位年度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80.58万元,增长93.60%。主要原因是结合本年度收入情况,年中追加用于安排部分招商引资企业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文化艺术中心演艺服务外包、镇街污水处理经营补贴、大气治理、建筑垃圾扬尘治理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6.85万元,占1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6.8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招商引资活动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489.16万元,占4.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9.1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招商引资企业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33.33万元,占5.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3.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文化旅游公园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36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3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32.17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减变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4533.57万元,占12.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33.5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建筑垃圾扬尘治理、镇街污水治理运营等基础设施投入。
(7)城乡社区支出22582.98万元,占64.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0.45万元,增长25.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了部分招商引资企业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城市道路建设、城市生态苗木建设、公园施工箱变水电费及部分零星维修维护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800.00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用于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投入。
(9)住房保障支出42.04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1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减变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36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在职职工病故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出22.70万元,减少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12.28万元,人员增减变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11.3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考核等支出。公用经费11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2万元,下降21.13%,主要原因是严格机关运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领用、销账等,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福利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食堂餐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999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24.54万元,增长41.81%;本年支出14999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24.54万元,增长4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4224.54万元,根据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的原则,用于安排璧铜线项目、轨道交通27号线、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材料产业园等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重庆中医药学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等城市发展建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66万元,下降76.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务车用车管理制度、机关办公耗材管理制度,严把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审批程序关,压减各项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保持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费、停车费、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5.8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管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71.7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外出考察、接待来璧考察团队等商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28万元,下降76.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严把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审批程序关,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商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37批次43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217.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1名新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了2023年第1期区管领导干部北京大学进修班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食堂餐费、差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52万元,下降21.1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机关运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核销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5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土壤污染调查修复、工程建设的二类费用(如:质量检测、勘察、可研编制、造价咨询、规划编制等)、招商引资专项法律尽职调查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8915.5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款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诗洋 023-4144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