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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18

2025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以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为核心,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法与线下学法相融合,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线下通过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集中学法,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线上依托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重庆党员教育等平台,通过定期推送的学法资料、授课视频等,碎片化时间学法。全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3.19城市管理主题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周宣传”等为契机,开展“城市治理进社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置海报展板宣传,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向广大市民积极宣传民法典、宪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答市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领域的疑问,现场受理群众意见投诉等,直接面向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共出动约20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市民咨询200余人次,引导关注普法类网络平台100余人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核队伍,明确法规科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配备五名具有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审核人员,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工作程序,重点审查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以及内容的合法等,审查率达100%,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持续关注国家对废止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采取不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的方式,及时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政策调整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2025年,申请废止区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涉企执法乱象,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聚焦建筑垃圾、排水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涉企执法重点板块和罚没收入异常增长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对企业符合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情形的,按照规定免予行政处罚,20255月至今,支队涉企免罚案件1起,涉案企业已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签署保证书。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实施以来,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学习该办法,明确并规范行政检查流程,2025年以来,全年开展行政检查37次,运用执法+监督平台线上信用+执法模型,以双随机模式实施开展行政检查35次,扫码入企34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区分检查频次,力求无事不扰,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对纳管范围内企业依法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

(五)“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一是完成全体执法人员入驻执法+监督系统,通过指导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线上办案能力,全年在平台上办理案件86件,其中简易程序77件,普通程序9件,并按期完成线下案件补录,共计补录案件208件。二是强化住建、规资领域划转事项学习实践,通过参加总队举办的业务培训以及加强与划出部门的沟通协作,支队积极开展划转事项业务执法事务,2025年全年处理相关领域内事项64件。三是加强对赋权事项的指导监督,2025年对各镇街开展执法业务培训1次,针对执法业务流程和规范开展讲解,并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条款的调整及时进行指导提示。

(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开展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工作部署,聚焦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制定《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推进会8次,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整改任务闭环管理,并累计出动547人次开展专项督察,共排查问题37件。其中,主动排查32件、群众举报4件、上级交办1件;涉及人员45人,其中劝退1人,开除1人。排查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队员言语不文明、执法队员未能履职尽责及辅助执法队员越权执法等方面。同时,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收集、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自开展集中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以来,累计制作下发督查通报11期,累计查处执法队员迟到、不作为、着装不整、旷工等行为290件次,相关问题纳入日常管理积分制考核。

2、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现代化能力。全年开展培训8轮次,通过聚焦新发布的《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修正后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开展法规学习,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先后开展行政执法流程和规范文明执法行为等培训,共计培训440余人次,力求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聚焦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队容风纪和作风养成。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队列训练、队容风纪培训11次,参训756余人次,队伍精神面貌与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

(七)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办理行政诉讼31件,23件判决,8件未结案;办理行政复议10件,按期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办结9件,1件未结案。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案件应诉质效。2025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所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板块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在政府门户网子站共更新/发布信息共计100余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推动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相互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认真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工作职责,发挥主要领导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助推全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推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党章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相关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2025年,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参加率、合格率皆达100%

(三)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调处工作,多角度灵活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把城市管理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全年共受理行政调解纠纷10件,成功调解10件,涉及调处金额17.2521万余元;受理人民调解纠纷21件,成功调解21件,涉及调处金额65.9831万余元;防止纠纷激化10起;接待法律咨询80余人()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学习运用不足。城市管理工作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领域的问题类型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对城市管理服务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干部职工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普法形式内容不够丰富。现有的普法方式仍以张贴               

标语、发放宣传册、接受法律咨询等传统形式为主,虽有一定的宣传效果,但针对性不够强,形式单一且枯燥乏味,利用新媒体宣传不够,内容不够丰富,运用现代科技、新媒体、网络等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意识不足。一是执法队员对于文明执法的意识不足,在执法或管理过程中缺少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关怀,偶尔有不文明言语或行为。二是对执法规范性的认识不足,对执法流程规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还不够重视,出现执法过程中着便装或者流程瑕疵等问题。

(四)执法现代化能力不足。一是办案设备如执法记录仪等老化陈旧,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办案要求,缺少对如无人机、遥感设备等的运用,导致部分时候存在取证困难。二是执法事项逐年增加,执法人员自身的现代化办案能力存在缺乏,缺少对线上应用等的学习应用。

四、2026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城市管理全过程,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广使用执法+监督进行案件办理,强化执法流程监督的同时提升办案效率,同时进行相关老旧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手段;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办案流程合规合法;加强对执法记录仪影音资料等的管理,依照城市管理领域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执法服装和车辆、办公场所规范、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赋权镇街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业务指导,从改进培训方法,更新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细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稳步提高基层执法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将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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