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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0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410号)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服务保障、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

1. 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川渝行政执法协作,开展行政执法交流学习。资阳市乐至县副县长舒勇一行来璧调研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等工作。分别对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等全流程细节方面充分交流意见,重点对督察期间资料点位的准备、建筑垃圾的运输、工地的进出口设置、尾水治理排放、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排水管网排查整治、企业的监管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二)聚焦公正便民,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 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环境。构建以企业感受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助力辖区生态和营商环境双优双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3. 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深化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互动机制,畅通企业咨询渠道,及时解决企业疑难。实行重大项目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健全片区14个重点项目和市区其他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 同办公平台。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渝快办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件和出件,提高管理服务效能。2024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18个,涉及总投1455836.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378.17万元。

4. 构建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

一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重点专项行动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效解决青龙湖游船等19个重点环境问题,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典型案例均不涉及璧山;扎实推进各类环境违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实施行政处罚共41件,处罚金约3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3件、生态环境损害线索27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文件要求。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违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广泛推行柔性执法,有效解决同事不同罚、处罚过重等问题的情况。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环〔20226号)文件,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印发了《关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清单的通知》,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年对5家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不予处罚,不予处罚金额合计23.8825万元。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及时化解涉企执法问题。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指导,积极探索行政指导制度,通过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的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和紧密衔接,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合贯彻落实到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当中,实现区域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提升。至开展行政指导以来,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发放指导文书181份,开展行政指导企业46家,指导帮扶企业解决环境问题26个,非现场执法检查99家,轻微免于处罚案件10件,免于处罚金额90.9825万元。该事项也获评重庆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加强企业帮扶指导,全区99家重点管理企业自行监测联网及信息公开率均为100%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强化对涉企执法的社会监督。区生态环境局全员学习《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通过信访投诉、明察暗访、媒体报道、网络舆情、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重点从严重违纪违法、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5个方面广泛收集、全面起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2024年已深入开展了 以案四说,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防微杜渐。

(三)着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 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件,严格按照《璧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执行。截至目前,我局共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文件1件。

6.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七个不得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汇报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在局办公系统中办理,并进行公示。2024年,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件,已按程序报区司法局备案。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截至20241231日,区生态环境局现行的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8件,以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均已完成备案。定期对已审核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经认真清理,未出现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四)完善工作体系,打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标志性成果

7. 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与市局组织环境执法大讲堂关于执法+监督应用系统培训2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深入推进综合监管,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每季度园区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检查2次,有效减少监管频次,坚决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8. 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璧山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确保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工作,落实执法人员2023年至2025年三年岗位培训计划,累计已完成14人次。三是高效统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年完成随机抽查548家次,开展行政指导企业46家,指导帮扶企业解决环境问题26个,非现场执法检查99

9.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锤炼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当担的环保铁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夯实基础党建。组织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支委会13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教育13次。展现铁军风范。支队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评为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024年参与区司法局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我局202327个案件,评查结果26个为优秀,1个良好。2人入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2024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中,璧山区有1人获得表现突出个人三等奖荣誉。严格开展执法大练兵队列训练,报送稿件被市生态环境局表扬并采纳。

(五)夯实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10. 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设置行政调解工作场所,制作行政调解委员会印章,开通环境信访24小时受理热线,与12345服务热线等渠道多线并行,及时掌握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已完成行政调解案件4件,调解结果受到群众、企业认可。受理环境投诉2424件(含有奖举报53件,其中2件给予奖励共计4000元),全区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总体安全

(六)数字赋能法治化改革

11. 推动数字重庆建设。

一是高标准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化、环保物联网,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固废云系统,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不断增强。积极贯通巴渝治水、巴渝治废(危险废物闭环管理)、巴渝治气等市级应用经验做法及亮点:以区级水污染防治系统作为承接巴渝治水应用场景试点的数据基座,改造形成水环境问题多跨协同闭环管理一件事场景。20242月,璧山区水环境问题闭环管理一件事获批成为全市首批试点开发市级应用子场景。

二是数字生态环保业务事项认领率达100%,生态环保系统已编目数据归集率达100%积极完成数据编目、归集132类,治理16类、核心业务梳理766条、感知资源接入167个,一表通上线18张。建立生态景观板块跑道子跑道一览表,确定5个部门涉及35人板块长、跑道长、子跑道长责任,生态景观板块关键绩效指标KPI11个(区生态环境局5个);梳理生态景观板块基本能力建设任务清单9项(区生态环境局3项)。区生态环境局承接市级跑道9个、子跑道50个、体征指标51个,特色体征指标5个,绘制多跨流程图19张。建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数据库,整理全宗档案共计19799件。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

1. 我局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内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书籍和论述,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

2.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更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局领导班子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述法”要求纳入到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谋划和解决生态环保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

3. 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普及。一是我局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方案》,方案对我局八五普法工作做了详实具体的安排。二是利用赶集日、世界环保日、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生态环保志愿者,在璧山区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高效高质推动生态法治思想落地扎根。三是开展普法宣讲。加强政企联系,优化“企业之家”效能,开展2场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惠及30余家企业、150余名群众,解读相关法律内容,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体意识,实现“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助力基层治理。组织动员80余名在职干部、党员回居住网格、原籍村报到常态参与基层治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条例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参加院坝会、水价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生态环境治理客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空气污染治理受限。一是受限自然禀赋,璧山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困境,污染物不易扩散,臭氧污染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部分工业企业治污水平有限,城区工地数量多,扬尘防控难度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凸显。三是颗粒物污染来源从一次转二次,臭氧污染防治技术有待加强,污染预测分析能力欠缺。四是国控点位于璧青路城市主干道旁,车流量大且经常拥堵,由于货车限行等要求,货车更多集中在夜间从璧青路通行,汽车尾气对国控点影响较大。

2. 水环境质量方面仍有短板。一是全区三条河流比降小、集雨面积小、抗污染能力弱,水质时常临界波动。二是干流上仍存在江津区、北碚区管辖的部分小水电站,下泄流量小,影响河道水体自净能力。三是城区一级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建设滞后,雨量较大时溢流或渗漏现象未消除。四是农业面源化肥与农药使用量较多,经冲刷进入水体,对水质造成污染。

(二)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 镇街执法力量薄弱,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大。各镇街执法人员配置参差不齐,部分镇街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镇街赋权委托执法推进工作缓慢。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不够紧密、力度不够大。

4. 各赋权、委托执法单位无统一的执法文书模板,给镇街执法工作带来加大阻碍,目前乡镇关于赋权执法事项对应的缴款渠道及行政处罚案件强制履行渠道暂未明确,为此项工作后续督促履行情况带来不便。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生态环境治理方面

1.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生态报表和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的关键指标发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令,完善与江津区、永川区的璧南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水质监测断面考核结果运用,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编制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推进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充分利用“巴渝治水”平台。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重点涉水企业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着力补齐管网建设短板,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巡查,推进千秋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准备工作。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城乡供水布局。积极申报EOD模式资金项目。

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系统火点发现能力,强化秸秆禁烧监管联动,疏堵结合解决生物质燃烧问题。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做好重点道路洒水降尘等工作,创建一批扬尘管控示范工地、示范道路。加快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突出交通污染防治,抓好各级移交涉气问题整改工作,避免出现“反复治、治反复”现象。进一步加大区内涉气问题调度强度,做到源头减排。强化污染预警天气应对能力,有效实现PM2.5削峰降浓。

三是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关闭及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确保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针对风险管控与修复、优先监管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未完成治理修复前不得违规开发利用。

2. 深化限塑减废协同治理。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区级“无废城市细胞”不少于25个。加强垃圾分类治理,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42%以上。开展“白色污染减量行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深化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全面查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倾、乱倒违法行为,实现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无死角。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确保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3. 展现城乡风貌整体大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增强企业监督监测,持续扩大“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创建范围,提升城区声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成果,压紧压实镇街主体责任,动态排查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并及时纳入整治范围,切实防止水体返黑返臭。强化资金保障,推动资源资金向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倾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完成全区18个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七大行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能用则用、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达标处理设施资源化改造利用工作,推动集中达标处理单一治理方式向多元化策略并重转变。

4.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做好“绿盾”台账问题点位“回头看”。实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疑似问题线索核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切实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争全年案件启动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启动璧山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及“十五五”规划调研。

5.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强化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全力服务支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贯彻《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构建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协同联动的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

6. 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系统重塑。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反馈问题和线索移交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已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夯实群众举报投诉案件问题整改。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强化监测站点运维保障,定期对38个水环境质量、141个声环境质量、6个环境空气质量等点位开展监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实施区级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畅通环保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投诉案件,严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能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体系建设,做好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等数字化应用贯通运行工作,助推我区生态智治水平再谱新篇章。

(二)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方面

7. 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参照市生态环境局模式对行政主体进行调整,严格、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行政执法,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加大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针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把握和运用,克服执法人员少等困难,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8. 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手段。筹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科技执法装备运用。开展行政执法装备操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装备业务知识和信息化装备运用水平。强化科技装备推广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无人机、自动监控、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空气质量预警平台数据以及气象信息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大对相关污染源的非现场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精准执法水平。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转变思想,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做到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力度。

9.着力守牢环境安全防线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单位的帮扶指导力度。加强环境应急值守,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强化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属事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员工岗位责任,持续提升环境应急实战能力。

10.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强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定期组织镇街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工作交流会和执法大讲堂培训会,分批次抽调镇街执法人员跟岗轮训,形成跟班学习、实践锻炼、以干代训等机制,为基层执法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加强与市级部门、周边区县沟通交流,共同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更为细化的容错纠错机制,指导执法人员更好开展工作。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推动联合执法工作更为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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