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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16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委法办发〔20255号)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1. 纵深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走深。我局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办公会和职工会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召开专题学习会2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职工大会集中学法,结合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6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2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

2.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全年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12次,包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做到文明执法、程序规范。区生态环境局法治理论考试全覆盖,通过率达100%。

(二)持续完善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3.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截至目前,我局共1件重大行政决策,即: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璧山府发〔2024〕11号)。制定过程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要求进行。2025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制订计划。

4. 加强行政决策评估解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对璧山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年度跟踪和五年评估,科学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成效,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用。按要求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并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

5.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改进合法审查工作和备案管理。我局内设环境综合科作为本单位合法性审核机构,配备2名合法性审核人员,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汇报情况。积极对接使用“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按要求在该系统中对我局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扎实推进我局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区生态环境局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全面配合区司法局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按要求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6. 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入驻“执法+监督”系统。2025年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环境执法大讲堂关于“执法+监督”应用系统培训2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深入推进综合监管,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每季度园区“大综合一体化”组团式检查2次,同时自二季度开始,按照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璧山区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汇总取重”事项清单的要求,对检查企业进行“汇总取重”,已对28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7. 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实现“同案同罚”“过罚相当”。推行柔性执法,广泛采取告知提醒、劝导指导、警示提示、批评约谈等方式,依法审慎包容监管。全年对13家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不予处罚,不予处罚金额合计160.0461万元。探索行政指导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的柔性执法制度。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开展行政指导,至开展行政指导以来,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发放指导文书181份,开展行政指导企业46家,指导帮扶企业解决环境问题26个,轻微免于处罚案件10件,免于处罚金额90.9825万元。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工作。落实执法人员2023年至2025年三年岗位培训计划,累计已完成18人次。三是加快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全面应用。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重庆市2025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计划》。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入驻“执法监督”应用场景,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确保检查数据实时录入,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2025年“执法监督”系统已完成日常检查和即时检查共计370家。

8.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锤炼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当担的环保铁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夯实基础党建。组织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党员大会6次,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教育13次。三是展现铁军风范。支队被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及重庆市公安局联合评为重庆市2024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中,有2人获全市“表现突出个人”称号,有1人获实战应用大演练活动表现突出个人三等奖。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度以本局名义或代区政府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认真清理,共清查出纳入公平竞争审查文件9件,实际审查9件,经审查,该文件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建立“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互动机制。靠前服务,主动设立“璧山环保审批企业服务”“璧山区排污许可全覆盖”等在线工作群,畅通企业咨询渠道,及时解决企业疑难,切实提高办事质效。2025年开展“企业之家”活动2场,助力辖区生态和营商环境双优双赢,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0. 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30日分别压缩至15个、10个工作日,审批效率位居全市前列。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严把项目准入“生态关”,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地,从源头守住生态底线。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渝快办”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件和出件。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窗口作风建设预警机制》,健全预判、质量提升、群众诉求快处等机制内容。强化窗口人员履职履责、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凡回答咨询的,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11.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523家,对343家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双随机基础抽查和专项抽查等工作,对29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了行政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问题40个。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45家‌。督促54家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完成了2024年环境信息年度报告披露,并公布了2026年全区66家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名单。扎实推进各类环境违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累计实施行政处罚共26件,处罚金约92.3239万元,移送生态环境损害线索5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

12. 扎实开展规范涉企专项行动。经局办公会研究部署,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局通过深入排查、认真分析,梳理形成《璧山区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

13. 从严从快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已将反馈的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毁林问题报市生态环境局销号,秀湖公园油污、御湖水质欠佳、部分建设项目侵占生态红线等现场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其余自查举一反三问题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圆满配合完成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高效处置交办问题14个,办结群众举报件14件,阶段性办结32件,以督察整改倒逼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六)健全权利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4. 聚焦环境信访问题化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畅通12345热线、网络举报等信访渠道,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215件,办结率100%,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同时规范案件办理全过程,提升案件办理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群众关注问题“真办结、真满意”。

15. 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我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召开专题学习会2次。局党组会专门听取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更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局领导班子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述法”要求纳入到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谋划和解决生态环保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三)全方位统筹推进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普法宣传,2025年我局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10余场次,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5万余份,广泛向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悬挂横幅、展板联展、发放宣传资料、科普环保知识等形式,促使绿色发展深入人心。普法执法共同推进,给监管服务对象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为监管服务对象讲解法律法规条款,将环境普法宣传融入环境执法全过程,增强其知法、守法、依法经营意识,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入企业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下沉各工业噪声敏感厂区对300余家涉噪企业进行噪声普法宣传,加大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结合行政处罚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推进网上以案释法,努力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制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系统性不足,约谈提醒的压力传导不够深入,未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廉政防控体系。党员志愿服务主动参与率不高,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二)执法与应急能力有待提升。环境应急处置的专业素养与设备储备不足,应对复杂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待加强。科技监管覆盖不够全面,“非现场执法”覆盖率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精准监管中的作用。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均工作量较大,导致执法精细化水平受到影响,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监管需求。

(三)法治宣传与社会参与深度不够。普法宣传多以传统方式为主,针对性、互动性不足,形式较为单一,难以适应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有限,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不够浓厚。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筑牢法治根基,强化政治与制度保障。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核心课程,并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聚焦能力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升级。积极争取资金,更新执法设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整合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深化在线监控异常核查,强化对智能化监管平台的建设统筹和应用能力,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执法保障。三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稽查整治成果,及时纠正检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打通科室间信息壁垒,实现检查信息实时共享。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执法比武竞赛,以赛促学,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环境领域依法行政能力。

(三)提升普法实效,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现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抓好深化和延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普法信息,加强对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业务涉法普法,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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