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重庆信德诊所管理有限公司璧山康宁路中医综合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规定,该诊所存在医生挂证的违规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4日起,中止重庆信德诊所管理有限公司璧山康宁路中医综合诊所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中止时间 |
1 |
重庆信德诊所管理有限公司璧山康宁路中医综合诊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7号3幢附91号 |
中止 |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2月4日 |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疗机构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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