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重庆真善美金剑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约定,该机构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中止时间 |
1 |
重庆真善美金剑药房(个人独资)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163号 |
中止 |
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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