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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000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发布日期 ] 2025-07-29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璧山区省道S106和县道黄青路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璧山区省道S106和县道黄青路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研究确定实施,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在我区组建的2025年璧山区零星专项库公路工程总承包进行随机抽选。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实施璧山区省道S106线K11+050M处和县道黄青路XB58-K5+100M处公路水毁修复。主要包括:修筑挡墙、边坡喷锚等。

2.2发包范围:本次维修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省道S106线K11+050M处边坡进行坡面清理和喷锚、对县道黄青路XB58-K5+100M处修筑水泥混凝土挡墙等

2.3实施地点:省道S106线K11+050M处和县道黄青路XB58-K5+100M处,具体按照甲方指定实施

2.4发包合同金额452593.11

2.5工程工期30日历天。

3、工程支付

3.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采用清单据实计量结算方式结算。

备注:结算时按照挂网单价下浮5%据实结算

3.2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至结(决)算审计前支付项目资金的支付应不超过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出具璧山区征税机关开具的发票,由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银行基本账户。

3.3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满后28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当3%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缺陷修复费用,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债务。

4.抽取时间及地点:

4.1抽取时间202581930分(北京时间)。

4.2抽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

5、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5.1本项目于202581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841200分(北京时间)前持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到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5.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银山路6号附1号。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3983234188

5.3监督部门:璧山区交通局。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41410071。

附件:璧山区S106和黄青路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最高限价明细表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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