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零星工程
[ 索引号 ] 11500227565620653F/2025-000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来凤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来凤街道三星村二社采石场矿山修复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更正说明

来凤街道三星村二社采石场矿山修复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因公告中部分内容不充分,现对公告中内容进行如下更正修改:


更正前 更正后
4.2 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8月6日18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4.2 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8月8日18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1 抽取时间:2025年8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1 抽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1 本项目于2025年8月7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8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1 本项目于2025年8月11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8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9.2 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浮8%进行确定。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财政或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9.2 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合同单价(未下浮)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浮8%进行确定。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财政或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注:本更正说明与已发出招标公告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本更正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