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2025-0014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 发布机构 ] | 其他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2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选拔(聘)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简章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政治过硬、结构合理、专业突出、富有活力的高素质经营管理队伍,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现公开选拔(聘)二级机构负责人,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程序透明规范;
3.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注重实绩与潜力;
4. 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突出专业匹配与岗位需求;
5.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监督保障。
二、公开选拔(聘)岗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院)本次公开选拔(聘)岗位为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风控合规部、基金运营部、成果转化一部、成果转化二部等6个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三、全资子公司选拔(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两个全资子公司选拔(聘)岗位为总经理,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四、公开选拔(聘)范围
(一)高新院内部所有岗位面向璧山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其中成果转化一部、二部负责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全资子公司岗位原则上面向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人员若竞聘全资子公司岗位,竞聘成功后,组织人事关系同步转入竞聘子公司。
五、报名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重大决策部署;
2. 职业素养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意识,忠诚企业、勇于创新、清正廉洁,严守廉洁从业规定,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3. 能力素质突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战略思维、决策判断、经营管理、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市场开拓能力,熟悉相关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领域发展趋势;
4. 工作业绩显著,在过往岗位中尽职尽责,实绩突出,能够有效推动工作落地、解决复杂问题;
5. 身心素质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复杂环境工作;
六、禁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近3年年度绩效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因未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被追责的;
7.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 法律法规及企业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其他情形。
七、公开选拔(聘)方式与流程
(一)公开报名
本次公开选拔(聘)通过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报名者请在本简章发布1周内下载报名表(附件2)。网上提交报名表到邮箱(cqgxjscyyjy@163.com);现场提交报名表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92号52号楼12层1208办公室。
(二)资格筛查
高新院根据投递简历情况,对报名人员的基本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公开选拔(聘)人员名单。
(三)演讲与答辩
1. 公开选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演讲,时长不超过8分钟。
2. 演讲内容应围绕对所选拔(聘)岗位的认知、自身优势、未来三年的工作规划以及明确的、可量化的业绩目标承诺。
3. 演讲结束后,接受高新院成立的领导小组提问,进行答辩。
(四)民主测评(内部人员适用)
1. 在选拔(聘)人员演讲与答辩后,由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民主测评(附件3)。
2. 测评人员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且参与测评人员数不少于公司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五)资格复审
1. 确定考察对象后,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并核实工作经历。
2.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均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察
高新院成立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核查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人际关系等情况。
(七)确定拟任人选与公示
1. 高新院成立的领导小组根据选拔(聘)人员的演讲答辩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组织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初步任免建议。
2. 将任免建议提交高新院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最终确定拟聘任人选。
3. 对拟任人选在高新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面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八)履行任职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任职的,由高新院按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1. 拟任职人员薪酬待遇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享受对应层级岗位薪酬、福利及激励政策;
2. 提供系统的培训、职业发展通道及干事创业平台,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 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3. 选拔(聘)期间相关通知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 企业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培训;
5. 本简章由高新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4166673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 公开选拔(聘)二级机构负责人岗位一览表
2. 报名表
3. 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