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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

日期:2025-06-12

1.注重源头监管,推动建章立制。印发实施《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减三增”行动的通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常态化清理盘活存量资产、清除风险隐患、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减层级、减数量、减亏损,增效益、增动力、形成新增长点,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等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企业出现违规投资行为;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相关事宜的通知》,指导区属重点国企完善并出台《两山产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和《绿发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试行)》,全面加强企业投融资管理。

2.注重清单管理,转变监管方式。结合市国资委要求,动态更新授权放权清单,支持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走市场化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国资管理和服务效能,实现“管得住、放得活”。

3.注重数字赋能,创新平台监管。出台《重庆市璧山区国资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成投用覆盖国资监管机构和全级次国有企业的国资监管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对国企投融资、资产管理、大额资金支付、人事薪酬、“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进行信息化监管。

4.注重风险防范,稳妥处置事件。用好市级平台定期监测36家企业债务数据风险,实现国企债务总体可控。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向国企发出资金偿还准备、资产负债率等工作提示函,有效防范或避免发生债务、财务和运营管理等风险。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协同企业积极稳妥处置化解4起区属国企风险事件,全面核查梳理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的全过程事项,未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司法途径等手段竭力追偿,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全力化解风险事件。

5.注重审计监督,落实内审责任。针对性制定国资国企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10家区属国企二级子企业,重点关注企业主营业务发展、核心竞争力培育、财务审批流程等内容,查出问题48个,提出建议26条,督促企业修改完善并全面落实相关财务和内控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流程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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