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旅游委关于发挥好农村广播作用的建议(第83号)的复函

日期:2023-08-15

一、璧山应急广播建设的基本情况

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2020年前“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此后,国家广电总局、重庆市文旅委先后印发了相关文件推动应急广播建设。我区2019年9月17日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璧山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并将建设终端数量确定为500组,建设方案确定为政府向广电企业购买服务模式。政府采购招标后,2021年1月,璧山完成建设并实际投入使用。

2021年2月,我委组织了15个镇街的应急广播系统操作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当前,应急广播系统已累计播发各类消息7380条,播出时间达到2000小时,播出的内容包括中共党史、中央新闻、地方新闻、惠民政策、疫情防控知识、森林防火宣传、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等,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系统赋予了各镇街以及各村播出权限,各操作管理员可根据各自辖区的实际情况播出相应内容,也可通过手机端进行重要紧急情况喊话。

二、关于“增加农村广播的喇叭密度”

璧山原有的“村村通”广播系统终端1500组,若按“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的目标设计,璧山应该建设3000个终端,这对璧山财政将形成不小的压力。结合我区实际,为了减少当期财政压力,2019年9月17日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璧山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并将建设终端数量确定为500组,完成全区应急广播基础设施建设。目前500组终端平均到153个村社,则村只有3.3个。在未来,由需要利用系统的单位(防火、防洪、气象等应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陆续增加终端,补充建设,最终完成“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的目标。

三、关于“保障农村广播的财政投入”

区级已将500组终端维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璧山区应急广播系统管理办法>等应急广播管理使用规章制度的通知》之《璧山区应急广播系统管理办法》中“各镇街和村社是辖区应急广播系统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投入”的工作原则,各镇街也应该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四、高效有料地使用农村广播。

新建应急广播系统有“三级播控”功能。当前区级播出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定时播出,而且播出量较大;镇级播出尚有不足;村级播出使用比例不高。根据系统播出记录,当前各个镇街使用情况参差不齐,大路等镇街使用频次高,播出量较大,群众反应良好,尚有部分镇街使用比例低,还不熟悉操作。应急广播系统可以用远程调整音量功能来进行噪音管理,但由于管理人员不足、不熟悉操.作等原因,使用频次很低。我委将实施第二次应急广播使用操作培训,让基层能熟练使用,以提高使用频次、减少噪音扰民。

此复函已经韩霄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登录“智慧政协”平台填写在《提案办理情况评价》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