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复函(璧卫函〔2024〕98号)

日期:2024-06-24

陈燕代表:

一、规范设置母婴室

将母婴室建设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整体推进,将合理设置母婴室写进《重庆市璧山区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璧山委办〔202419号),明确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使用面积>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鼓励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及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活动场所设置母婴室。

建立标准化母婴室

指导设置标准化母婴室。

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区卫生健康委指导适当公共场所建立符合标准的独立母婴室。截至目前,在医院、商业中心、用人单位、交通枢纽、公园广场等地建设标准母婴室25个,母婴室面积共291㎡。

在标准化公厕内设置母婴室。

截至目前,在城区标准化公厕内设置母婴室共66间,均贴有母婴室标识。母婴室内设置有婴儿折叠床、婴儿折叠椅、马桶、洗手台等设施设备,方便妇女儿童如厕、哺乳。母婴室的日常管护由公厕管理人员负责,保障母婴室内清洁卫生,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并维修更换,确保母婴室的正常使用。今年,因年初财政预算原因,暂无新建公厕计划,后期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向区财政争取和协调,如资金落实到位,将第一时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新建公厕并增设母婴室。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也将根据实际情况新建公厕并增设母婴室。

(三)规范设置爱心妈咪小屋

区妇联结合实际,在女职工人数较多(尤其是育龄女职工人数、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经济园区、商务楼宇、写字楼群等适当的区域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建立爱心妈咪小屋,为女职工提供一个较为私密、干净的环境。室内设施配备桌椅沙发,电源插座,育婴相关书籍,微波炉或消毒柜,饮水机,冰箱,医药箱硬件设施为方便女职工科学喂养,室内张贴母乳喂养和储存有关知识的宣传海报,常备乳垫、奶具清洗剂、婴幼儿尿不湿、湿巾等母婴用品。每年将对已建成使用的爱心妈咪小屋进行升级拓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升级拓展爱心妈咪小屋12

三、加强母婴室管护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璧卫发〔2017218 号)通知精神,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母婴室建设单位加强母婴室管护,对不规范设置母婴室进行整改,完善母婴室设施配置,加强清洁卫生维护,确保环境卫生安全。开展母婴室建设使用情况专项调研。区妇联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了解母婴室的配置情况、使用情况、日常管理以及设备维护等,整合部门力量,协调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模式。

四、增加母婴室标志和指引

各母婴室建设单位要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本设施、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在公共场所出入口、走道等人流较多的醒目位置及母婴室门前张贴母婴室标识,便于有需求的妇女儿童使用母婴室。区商务委将继续引导、督促区内商场超市建设完善母婴室,强化母婴室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母婴室内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母婴室正常使用。持续完善商场超市内部引导标识,用醒目标识明确母婴室的位置及指引路径,并用文字兼图案符号等标识,直接告知群众母婴室的用途方便有需求的妇女儿童迅速就近找到位置。

五、加强宣传引导工

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知晓率。通过醒目位置标识指引、服务人员现场引导等方式,大力推广母婴设施服务,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同时通过“健康璧山”“璧山女性”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宣传活动,在线上、线下大力推广建设母婴设施,宣传建设和维护母婴设施的重要性、必要性,普及相关知识区妇联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公益广告、微信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建设母婴设施的必要性和母乳喂养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