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5-00064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发〔2025〕13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7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谢云鹏同志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2025年9月6日23时33分许,璧山区恒大绿岛新城E区物业工作人员谢云鹏同志在接到小区业主反映有可疑人员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盘查。面对嫌疑男子暴力袭击,谢云鹏同志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嫌疑男子展开殊死搏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顽强抗争,最终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谢云鹏同志在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遭受现实威胁的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奋不顾身,体现了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彰显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向谢云鹏同志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奖励人民币现金50000元。
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其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和舍己为人、不畏凶险的英雄气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共同营造崇尚正义、乐于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平安璧山、助力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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