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6467/2024-00042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府预公告〔20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9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来凤街道集体、来凤街道安乐村集体、丁家街道八寿村第一村民小组等3个街道(镇)14个村39个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璧山区境)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来凤街道集体、来凤街道安乐村集体、丁家街道八寿村第一村民小组等3个街道(镇)14个村39个村民小组部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璧山区丁家街道八寿村第一、二、三、六、七村民小组,丁家街道高古村第二、五、六、七、八村民小组,丁家街道黉学村第四、五村民小组,丁家街道三五村第五、六村民小组,丁家街道石垭村第八村民小组,丁家街道新民村第七村民小组,来凤街道集体,来凤街道安乐村集体,来凤街道安乐村第七、八、九、十、十二村民小组,来凤街道登凤村第一、二、三村民小组,来凤街道魁塘村第四、五、六、七村民小组,来凤街道来凤村第一、二、三、五、十三、十四村民小组,来凤街道新七村第三、四、五、六、七村民小组,正兴镇沙塝村四、五、六村民小组,正兴镇曙光村六、七、八村民小组,正兴镇团结村五、六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约172.1816公顷(具体范围以放线打桩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璧山区境)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区征地拆迁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同时废止《关于征收来凤街道集体、来凤街道安乐村集体、丁家街道八寿村第一村民小组等3个街道(镇)14个村39个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的预公告》(璧山府预公告〔2023〕25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