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行政复议调解和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4年,璧山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聚焦调解和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调解案例入选全市“复调对接”典型案例。
一是“全覆盖”调解。针对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行政行为,在基准范围内提出调解和解方案;针对不涉及行政裁量权的行政行为,综合研判后类比提出调解和解方案;针对羁束性行政行为,在合理需求上依法指导调解。2024年璧山区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率达85.8%,调解和解率达54%。
二是“全过程”调解。实施“三调”举措,即案前接件即调,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时,赓即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案中以审促调,利用听证会、听取意见等时机提出调解和解方案;案后回访跟调,通过回访听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意见建议和评价。2024年经调解和解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三是“全跟踪”履行。盯紧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对有履行内容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由办案人员跟踪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协议内容。2024年行政复议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为企业群众减免处罚金额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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