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璧山府复〔2026〕126号)
申请人:胡某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4号。
胡某某对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X月X日所作璧环当罚字〔2026〕X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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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璧山府复〔2026〕126号)
申请人:胡某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4号。
胡某某对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X月X日所作璧环当罚字〔2026〕X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