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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552022793K/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1.服务业发展区党工委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

(2)负责服务业发展区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和服务业发展区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管理,研究决定服务业发展区系统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

(3)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4)加强服务业发展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服务业发展区系统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5)领导服务业发展区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

(6)负责中医药、智慧康养、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旅融合)、对外经贸合作、绿色低碳材料、循环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以下统称服务业)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人事、编制、文秘、档案、车辆等日常运转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务、纪检、宣传、法制、群团、关心下一代、精神文明、信访、卫生等内部管理事项及公共事务;其他有关工作。

(2)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机关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财务核算、成本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按规定统筹汇总全区服务业相关行业统计工作,建立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其他有关工作。

(3)产业发展科。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负责服务业产业规划、经济运行分析、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负责服务业项目策划、推介及服务业投资促进、招商项目等工作;具体承担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拟订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实施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4)企业服务科。负责为区域内入驻企业提供要素保障、外引内育、企业个性化服务等,培育企业升规升限;负责跟踪督查区域内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统筹现代服务业相关节、会活动;其他有关工作。

(5)投资保障科。负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服务、筛选、交办、入库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落地前的组件、报件、审批程序办理等相关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6)安全应急科。按规定负责相关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服务业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核定行政编制15名,锁定事业编制5名(出一收一)。年末实有人数20人。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0名(干部48名,工勤2名)。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事业干部45人,工勤2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安排财政拨款收入7624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46.3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6897.6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0304.65万元,下降59.13%主要原因是受整个经济大环境影响,全区的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可用于安排本年度支出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720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93102.18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243.98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类项目支出76243.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率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46.3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6897.6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0304.65万元,下降59.13%。主要原因是受整个经济大环境影响,全区的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可用于安排本年度支出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720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93102.18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9.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5.35万元,下降20.55%。其中;公务车3辆,全年运行维护经费4.36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72万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严控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维修维护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所属单位均开展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对5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4141.42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诗洋  023-4144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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