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3-0005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5 |
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实施。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3.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并按法定程序审查审定后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4.拟订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建设。负责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负责服务业发展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
6.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生态环保和相应的应急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工作。
7.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统筹现代服务业项目包装、推介,牵头做好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招商项目管理及相关节、会活动。统筹全区服务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按规定管理服务业发展区相关国有公司的有关事项。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与服务业发展区所在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
(1)有关镇街、部门按辖区范围和职责权限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的社会事务、党务工作;
(2)服务业发展区所涉区域的市政设施由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区城管局管理和维护;
(3)服务业发展区所涉区域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由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区相关部门管理和维护;
(4)服务业发展区所涉区域征地拆迁工作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牵头,服务业发展区所涉镇街具体实施,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协助。
(二)单位构成
1.综合部。负责机关人事、编制、文秘、档案、车辆等日常运转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务、纪检、宣传、法制、群团、精神文明、信访、卫生等内部管理事项及公共事务。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机关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工作。负责财务核算、成本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决算和服务业发展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3.规划部。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并按法定程序审查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其他有关工作。
4.征地拆迁部。拟订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有关工作。
5.工程保障部。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公益设施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标、核价、结算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6.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公益设施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施工。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及相应的应急工作、信访稳定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7.投资促进部。负责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入库、洽谈、尽职调查、签约等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承办现代服务业相关节、会活动。其他有关工作。
8.产业发展部。负责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负责拟订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签约项目对接服务、监督管理及产业扶持资金的监管兑现工作。协调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问题。其他有关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13289.8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9.6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12339.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使用171.28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25348.0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经费拨款减少25348.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13289.8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8.1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90 万元,污染防治支出171.2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297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8.25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25348.00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1.8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206.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9.6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60万元,比2020年增加141.8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0万元,比2020年增加14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绩效目标考核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30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无变化。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233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339.00万元,比2020年减少2534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5348.00万元,主要用于璧山区城区及相关镇街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公园道路、文化艺术心、规划展览馆、人民广场等日常维修维护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0年增加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考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改革保留车辆1辆的日常支行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0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31.43万元,比上年增加55.18万元,主要原因为因我单位职能职责增加,整合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下属各公司,集中办公,办公区域增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5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82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3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1.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12339.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诗洋 联系方式: 023-41445773
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