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094554590/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渝(璧)城罚决字〔2025〕6010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城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7 |
重庆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璧)城罚决字〔2025〕6010号
渝(璧)城罚决字〔2025〕6010号 | ||
序号 |
渝(璧)城罚决字〔2025〕6010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科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20MA61CD552N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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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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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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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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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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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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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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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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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璧)城罚决字〔2025〕601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重庆科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高速路下道口处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 |
处罚依据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重庆科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时23分,在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高速路下道口处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的规定 | |
罚款金额 |
1.98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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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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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5日 | |
处罚有效期 |
2025年5月10日 | |
公示截止期 |
2026年4月25日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277094554590 |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2700934474XW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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