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094554590/2025-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城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2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璧)城罚决字〔2025〕3005号
渝(璧)城罚决字〔2025〕3005号 | ||
序号 |
渝(璧)城罚决字〔2025〕3005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东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CQQQX724 |
工商注册号 |
500107017104829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CQQQX7-2 | |
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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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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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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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杨*豪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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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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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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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璧)城罚决字〔2025〕300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 |
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6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989号处,重庆东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其挖掘现场未实行封闭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二)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处四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2025年8月6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989号处,重庆东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其挖掘现场未实行封闭施工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挖掘现场应实行封闭施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挖掘城市道路未封闭施工存在通行安全隐患,查处后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按期完成整改,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二)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处四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的规定,对重庆东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伍仟元整行政处罚 。 | |
罚款金额 |
0.5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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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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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18日 | |
处罚有效期 |
2025年9月2日 | |
公示截止期 |
2025年12月2日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277094554590 |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2700934474XW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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