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2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区林业局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和现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经区政府批准(璧财农便〔2022〕24号),现安排你局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预算2453.53万元,其中在民生资金中安排种苗造林费993.265万元,在留抵退税资金中安排第一年现金补助1460.265万元。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种苗造林费年终决算在功能分类科目“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列报支出;第一年现金补助年终决算在功能分类科目“2110602--退耕现金”,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列报支出。
同时,将该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下达给你局,请你们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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