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2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3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 号)精神,现将上级下达我区的2023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240 万元安排给你中心,专项用于我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支出。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严格按照市里和我区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兑现给实际种粮农民,年终决算在功能分类科目“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列报支出。
同时,将资金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中心,请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