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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3014R/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璧山区住房城乡建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补贴名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 申报指南 咨询电话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不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一)C级危房改造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1.3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3.5万元/户。
(二)无房户建设新房(不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3.5万元/户。
(三)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的农户,C级危房改造补助1.3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3.5万元/户,按镇街30%(C级危房改造镇街补助0.39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镇街补助1.05万元/户),区财政70%(C级危房改造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0.91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2.45万元/户)的比例进行分摊。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璧山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建发〔2021〕93号 ) https://www.bishan.gov.cn/bmjz/bm_97237/qzfcxjw_97249/zwgk_92018/jczwgk/lcwfgzlyzwgk/wfgz_zcwj/gfxwj/202112/t20211208_10105320.html
户申请-村评议公示-镇街审核-区级审批 023-4142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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