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0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税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1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1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璧山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重庆市璧山区慈善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区财政局和区税务局对区慈善会申请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联合审核,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璧山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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