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璧山城区公交车票价的通知
璧发改〔2021〕18号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璧城客运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的请示》(重庆长运璧城司〔2020〕1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规定,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票价调整标准
城区公交车起步价由1.50元/人.次调整为2.00元/人.次。
二、票价优惠政策
(一)卡、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成人优惠卡,乘车可享受票价9折优惠。
(二)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学生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的5折优惠。
(三)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四)本区行政区域内年满65周岁的老人持有敬老卡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办理免费卡,凭卡免费乘车;三级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爱心优惠卡半价乘车;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
(五)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若为学龄前儿童须有人监护陪同方可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六)现役军人本人持有部队核发的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
(七)乘客持有我区发行的普通卡、残疾人优惠卡(指三、四级残疾人持有的半价优惠卡)享受“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免费卡、学生卡和其它便民支付方式(如:支付宝、美团、云闪付)及现金购票的,不享受“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
(八)相关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执行时间: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涉及每一位乘客的切身利益,城区公交客运经营企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票价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二)区交通局、城区公交客运企业要加大对“城区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方案的宣传力度,引导乘客熟悉运用“免费优惠换乘”方案,共同营造方便、快捷、实惠、高效的城区公交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