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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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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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科技二路188号 |
重庆超腾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科技二路188号,租赁重庆大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同时购置熔炉、压铸机、抛丸机等设备,投资建设超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部件350万件。 |
(1)废水 脱模剂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处理规模:20m3/d)处理后循环使用,每10天排放一次,排放的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和经隔油池处理的空压机含油废水,以及冷却循环废水、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6米高1#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脱模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6米高2#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米高3#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废钢丸、废铝渣,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模具、废钢丸、废铝渣收集后交废品公司回收。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脱模剂废渣、废活性炭、脱模剂包装、废油桶、废机油、废液压油、铝灰。铝灰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外交金属冶炼单位用于金属冶炼。其余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