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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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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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燃工业结构陶瓷加工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铝山支路3号 |
重庆科燃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华羿鑫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重庆美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二楼1400m2(以下简称2#厂房)和英耐尔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楼1750m2(以下简称1#厂房)和4楼630m2(员工休息区),共计3780m2,新建1条陶瓷生产线,购置线切割机12台、推板窑2台、方板窑20台、实验窑20台、大雕机30台、数控车床30台、小雕机50台、压机5台等其他辅助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800万件陶瓷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 上料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 压机成型废气、烧结废气:项目1#厂房压机成型废气、烧结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2#厂房不涉及成型工序,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压机成型和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后达《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1545-2023)后排放。 切割废气:切割废气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本项目CNC加工废水、平磨废水、工件清洗废水和空压机冷凝含油废液经厂区内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图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LAS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内已建成的生活污水管网排入厂区生化池(1#厂房和2#厂房生化池),经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COD、BOD5、氨氮执行Ⅳ类水质标准,SS和石油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各场界噪声在昼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切割废料、CNC加工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粉尘、水箱沉淀物、废旧模具,项目厂区内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域存放,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含矿物油废物、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项目在1#厂房东南侧设置有危废贮存点,面积约5m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统一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 (6)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相应分区防渗后,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