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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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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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汇盈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92号 |
重庆璧汇盈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宏拓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项目利用新租赁的厂房,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新建3条塑料颗粒生产线,购置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空压机1台、冷却塔1台等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年产PVC塑料颗粒250t、改性ABS塑料颗粒250t、改性PA塑料颗粒250t。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废气:投料、造粒废气:在3条塑料颗粒生产线投料口、下料口上方各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水依托企业天地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观音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独立空间,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 固废: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分类、设备清洁废料、废滤网收集后交由回收处理单位,不合格塑料颗粒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