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博朗)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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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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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科技路230号附32号 |
重庆市璧山区博朗机械有限公司 |
重庆泓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购买重庆市璧山区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纳成广泰(璧山)产业智谷项目13-2厂房,用地面积1418.64平方米,购置CNC数控机床59台、CNC数控车床24台、数控深孔钻床1台等其他辅助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年产65万件汽车零部件产品。 |
1、废气:机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分离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 危废贮存点少量有机废气经加强通风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洗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纳成广泰(璧山)产业智谷现有生化池(1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中COD、BOD5、氨氮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他因子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3、固体废物: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外北侧,14m2),主要暂存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公司回收利用处置。 危废贮存点(位于厂房外北侧,12m2),地面进行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设加盖桶放置于托盘上进行存放,该区域地面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敷设防渗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企业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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