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豪能)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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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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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新立路76号(原重庆众泰基地7#厂房) |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拟在厂区现有项目已租用的场地(新立路76号(原重庆众泰基地厂房及办公用房)的7#厂房)装修改造后开展,主要购置磨床、滚齿机、倒棱机、端面磨床、氮化炉和淬火炉等智能化设备,建成精密减速器关键零部件和关节减速器相关产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精密减速器关键零部件608万件、关节减速器相关产品220万套的产能。项目总投资130667.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噪声:主要来自于装修和设备安装等,噪声值约60-80dB(A)。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器械的位置,采取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避免在午间、夜间施工,尽可能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3、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安装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安装垃圾拟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合理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依托厂区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员工办公污水)依托重庆众泰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分两个排口排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璧南河。其中COD、BOD5、NH3-N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抛丸、渗氮、渗碳、压淬及食堂产生的废气。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8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渗碳废气、渗氮废气经点火烧嘴点燃燃烧,再在点火烧嘴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接入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压淬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装置+湿式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接入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外风机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磨削油、废包装桶、含油棉纱手套、废润滑油、污泥)全部交于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中废金属屑、废钢丸、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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