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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铭驱)

日期:2026-03-05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023-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铭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生产线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科技路257号2号厂房

重庆铭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晨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约1858.56m2(其中生产厂房面积1404.2m2,底层库房面积227.18m2,二楼办公区面积227.18m2),建设1条增速箱输入齿轮轴生产线,1条转子轴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转子轴120000件/a,增速箱输入齿轮轴5000件/a。

1.废气

切削液使用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防锈处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

  1. 废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m3/d,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池+气浮+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COD、BOD5、NH3-N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1.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1.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于厂房设置1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约15m2,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危险废物贮存库设“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

一般固废:拟建项目于厂房设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约20m2,张贴相应标识标牌,地坪做一般防渗处理。项目废钢丸、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物资回收公司收运处理。

  1. 分区防渗

A简单防控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绿化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控方案:地面采取水泥硬化。

B一般防控区:一般固废暂存区、生产区

防控方案:采取水泥硬化并做防渗处理。

C重点防控区:辅料房、污水处理设施、清洗区、防锈处理区、含油金属屑存放区、危废贮存点、污水处理设施

防控方案:危险废物贮存库做“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处理,用定制托盘进行防渗、地面铺设双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托盘的容积均应大于单个容器最大的容积(200L);废水处理设施池体做重点防渗处理,生产废水管网需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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