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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关于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河道改道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4-08-20

(来文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信华汇园林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河道改道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收悉。根据区水利局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建设任务为:以保障产业园防洪安全为主,兼有美化环境及完善便民设施的任务。

(二)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所在河段河道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路涵工程洪水标准为25年一遇。

(三)工程建设规模

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河道改道项目的堤防工程防洪重现期为20年,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以此确定工程治理河段护岸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

(一)工程总体布置

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河道改道项目治理河道总长2.15km。整个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总长4294.46m,其中左岸长2144.45m,右岸长2150.01m。新建护岸段总长3922.59m,护岸型式为桩板式挡墙护岸斜坡式护岸,渐变段采用贴坡式挡墙护岸;斜坡式护岸和贴坡式挡墙护岸材料为M7.5浆砌块石护坡,桩板式挡墙护岸材料为C30钢筋混凝土;新建穿路箱涵3座。

(二)堤防设计

本工程新建堤防总长3922.59m,其中:左岸堤防长1965.56m,右岸堤防长1957.03m。左岸堤防长1965.56m,共计7段;Z0+000.00Z0+313.45段长313.45m,采用桩板式挡墙护岸护至国道G319路面高程;Z0+313.45Z0+642.59Z0+745.12Z0+996.44Z1+020.44Z1+050.20Z1+087.62Z1+734.85Z1+781.45Z2+144.45段长1620.45m,采用30cm厚浆砌块石护坡护岸至防洪达标,堤顶高程以上护坡采用喷混凝土,厚8cmZ0+996.44Z1+020.44段长24m,为下穿石梁河大桥部分,采用浆砌块石挡墙护岸,堤顶设置人行步道。右岸堤防长1957.03m,共计6段;Y0+000.00Y0+636.50Y0+742.83Y0+995.27Y1+019.27Y1+055.20Y1+093.98Y1+736.31Y1+784.18Y2+150.01段长1933.03m,采用30cm厚浆砌块石护坡护岸至防洪达标,堤顶设置人行便道;Y0+995.27Y1+019.27段长24m,为下穿石梁河大桥部分,采用浆砌块石挡墙护岸,堤顶设置人行步道。

(三)穿路箱涵设计

根据产业园区内规划道路设计方案,本工程河道改道段需设置穿路路涵3处,新建箱涵总长189.77m,分别位于K0+639.54K0+743.98K1+052.70K1+090.80K1+735.58K1+782.81。箱涵尺寸(宽×高)分别为6×4m6×4m6×4.5m,均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箱涵壁厚均为1.0m,整体浇筑,箱涵置于岩基或块石换填基础之上,箱涵基础设置C20砼垫层。箱涵施工完待砼强度≥75%后方可进行回填,填料要求界线内填料碾压对称回填,对无法机械碾压处用人工分层夯实石渣回填。

三、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条件

本工程河段河流两岸地形平缓,施工场地较宽阔,两岸均有公路贯通工程区,便于施工场内交通、施工临建设施布置。根据工程区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施工经验,本次设计采用T10kV线路供电,共需10kV输电线路1km。本工程对外通讯主要采用手机联系,对内可采用对讲机联系。工程区所在的各河段,根据地质提供的资料,该河道水质满足施工用水要求,可直接抽取河道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作施工用水。施工时可直接连接自来水管网用作施工生活用水。

(二)施工导流

本工程导流标准为5年一遇,施工导流采用预留土坎挡水原河道过流的方式进行导流。导流标准及导流方式基本可行。

(三)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配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基本可行。

(四)施工总进度

本工程预计施工工期为8个月,从第一年10月开始至第二年5月完工。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6个月,工程完建期1个月。

四、工程占地

本工程征占用各类土地面积154.62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面积149.82亩,临时征用土地4.80亩。

五、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计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计基本可行。

六、工程管理设计

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七、工程概算

工程静态总投资7831.16万元,工程部分投资7719.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265.6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67.83万元,独立费用818.75万元,基本预备费367.61万元,专项投资部分111.3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费12.6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98.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八、其他

本工程具有防洪减灾、河道岸坡治理、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应尽快组织实施。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3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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