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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日期:2024-02-29

警令处

负责掌握区局公安工作情况,认真搞好政策研究,当好局领导参谋;负责并起草全局性重要文件和会议材料的审核、准备;负责文秘、文件、信件收发、印章、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区局的业务数据统计上报;负责区局绩效考评等工作。

政治处

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公安人事、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区公安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干部及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及从严管党治警工作。

信访室

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情报指挥中心

受理辖区110报警,开展犯罪举报奖励,协调辖区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指挥调度处置辖区重大案事件;组织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整合、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工作。

警务保障处

负责组织、分配、核算公安行政经费、业务经费、项目建设经费及其他经费;负责装备建设、区局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民警被装管理;负责后勤、基建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区局车辆管理。

法制支队

负责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案件;负责与其他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协调工作;组织或协助其他警种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法制培训工作。

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公安应急通信保障、公安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公安大数据建设及创新应用、公安科技管理、公共安全视频建设管理等工作。

刑事侦查支队

负责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办刑法规定的有关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资质申请、登记管理。

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内部单位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枪支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派出所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工作。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处警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负责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侦办全区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案件;负责对派出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进行指导。

禁毒支队

负责侦办涉毒案件;负责全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负责全区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负责协调全区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负责常住境外人员管理;负责涉外单位管理;负责涉外案(事)件的防范及处置;负责不准出境人员报备;负责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食品药品环境侦查支队

负责侦办全区范围15类涉假案件;负责对派出所办理的涉假案件进行指导;负责侦办全区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犯罪案件和查处有关行政案件;配合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及区域性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或其他违法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

看守所

负责对羁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警戒、看守、教育工作。

拘留所

负责对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对吸食毒品人员开展生理康复治疗、强制戒毒工作。

派出所

负责本辖区户口管理、户口登记迁移、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协助人口普查统计工作;负责公共场所、重点地区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管理;负责本辖区接处警工作;负责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消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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