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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

日期:2022-07-20

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宗旨和服务范围: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教育工作,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步骤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本区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和开展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指导全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普通教育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课程设置监督、教材征订、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工作。

6﹒负责学前教育机构资格审核,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

7﹒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残”儿童、少年的普查、入学工作。

8﹒统筹本地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推荐就业的管理工作。

9﹒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青壮年文化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成人文化学校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干部师资培训提高,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研究。

10﹒负责全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电化教育工作以及图书资料室、理化生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录用、职务评聘、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

13﹒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14﹒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15﹒指导教育(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6﹒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7﹒按照有关规定及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教育经费检查审计工作。

18﹒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类别:政府行政部门

三、区教委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录用、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三)教育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步骤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本区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普通教育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课程设置监督、教材征订、招生及考试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资格审核,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工作;负责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及“三残”儿童、少年的普查、入学工作;统筹本地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教育科研及招生、考试、推荐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青壮年文化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成人文化学校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干部师资培训提高,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其他有关工作。

(四)教育考试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高等教育自学工作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会同区财政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教育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区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检查审计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六)计划基建科。指导学校的校园规划、基建工作、校地校产管理工作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七)督导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其他有关工作。

(八)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四、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

七、联系方式:

电话  023-41422312;

传真  023-85284509;

邮箱  595761545@qq.com

八、投诉举报和监督电话:023-8528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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