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2025年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考察材料公示
一、刘志成同志综合考察材料
(一)基本情况
刘志成,男,1970年2月生,1993年6月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数学高级教师、重庆市高中数学学科名师、重庆市骨干教师、璧山区高中数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在璧山大路中学任教,1997年8月至2016年7月在璧山来凤中学任教,2016年7月至2020年5月任璧山教育科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兼中学数学教研员,2020年6月至今任璧山区教师进修校副校长兼中学数学教研员。
(二)师德师风表现
该同志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学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注重学科知识传授与学生品德人格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在区域教研管理中,构建多维教研服务体系,深入调研教师需求,通过培训、研讨等活动助力教师成长。在名师工作室主持工作中,通过多元路径提升学员素养。
(三)教学能力、教研科研及教学影响
1. 教学能力
该同志学科教学功底深厚,课堂驾驭能力强。一线教学期间,所授班级数学高考成绩长期位居全区前列,学生单科多次获全区第一,有学生取得高考数学满分。其教学业绩突出,先后荣获璧山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华魂”读书活动优秀组织者、璧山区人民政府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2. 教研科研
作为教研员,他创新教研模式,构建“问题导向、主题深耕、网络协同”立体化教研体系,提升区域课堂教学实效。该同志学术成果丰硕且具实践指导价值,近年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0余篇;主持市级课题4项并结题,荣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成果二等奖一项。
3. 教学影响
刘志成积极推广教学经验,主编多部专业著作,参与教辅编写,为全市高中数学教学提供优质资源。作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其培养机制成效显著,学员发表论文40余篇,多人在市级优质课竞赛获一等奖。在青年教师培养上,精准指导李超等教师在市级、全国竞赛中取得佳绩。作为教科研负责人,构建“一中心五平台三抓手”教研工作体系,带领团队多次获评重庆市“先进教研集体”,推动区域教师专业发展。
刘志成同志深耕教育一线32年,始终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准则,兼具扎实的学科专业功底与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学实践中勇于创新,在教研探索中精益求精,在教师培养中甘于奉献,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教学风格与教研模式,发挥了较好的学术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张朝光同志综合考察材料
(一)基本情况
张朝光,男,生于1970年3月,1989年7月从璧山师范学校毕业并参加工作。2004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现任职于重庆市璧山区正则中学,并于2022年9月至今在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交流。高级教师,重庆市学科教学名师,重庆市骨干教师,璧山区初中语文学科带头人,璧山区课改先锋,璧山区中学语文教育皮恒明名师工作室成员。
(二)教学能力突出
张朝光同志作为一个资深语文教师,一直奋斗在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踏实肯干,认真备课、上课、批阅作业、辅导学生。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入钻研课标、教材、分析学情,课堂目标精准、有效,课堂结构明晰、逻辑性强。课堂讲求民主科学、生动有趣、富有成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教育名家,不生搬硬套,不断反思总结,不固步自封。践行“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先学后教,以学定教,多学少教,以教活学”的教育理念,总结提炼出语文“双问导学”教学范式。所谓“双问”,是指教师预设问题和学生生成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思维、发散思维、创新思维。“导”强调教师的课堂主导地位。“学”,强调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过程。教师的“导”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
(三)教学效果良好
所带班级教学成绩在同类别学校同层次班级中一直名列前茅。近年来,勇于承担乡村薄弱班级教学,顶着“费力不讨好”的负累,不抛弃,不放弃,在学校和年级“总体战”中发挥坚强的战斗力。在学校教学成绩考核中依然能够靠前。
(四)教学影响较大
近年来,主持市级课题1个,主研市级课题2个,主持区级课改项目1个,主研区级课题1个。发表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参编高中语文选修教材1部(任编委)。论文获市区级等次奖十余篇。2019年5月获重庆市中学语文现场论文大赛一等奖。
做市级讲座1次,区级讲座、示范课、公开课10余次。总结提炼出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中学语文‘双问导学’教学范式”,在全区作交流,被璧山电视台、《璧山报》报道。
指导青年教师赛课区级一等奖1人次,文本解读等教学技能竞赛区级等次奖3人次。辅导学生获“世界华人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1人次。
张朝光同志踏实肯干、努力进取、与时俱进、锐意改革,是一个研究型的好老师。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家长喜爱。在区域内较有影响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4日—2025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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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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