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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督导工作总结和2023年督导工作计划

日期:2023-03-28

2022年,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等精神为指引,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积极作为,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一、2022年,完善体制机制,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积极完善督导机制体制

适时调整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23个部门组成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教委主任任副主任。任命区教委总督学、副总督学,独立运行督导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新一届政府督学69名。完成《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送审稿)》,拟订议事规则和各成员单位职责。调整8个督导责任区65名责任督学,全区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区财政预算督导评估专项经费117.8万元。

(二)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能

1.协调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5-9月,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自评、重点指标监测,全面梳理全区各幼儿园达标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促成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部门责任。 

2.常态化做好义教优质均衡监测

5-6月,根据市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动态监测要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指标监测,形成分析报告,明确工作方向,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加大建设力度,确保指标不下降,系数不反弹。6月,开展专题调研,分别向区人大、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我区优质均衡发展现状,提出推动创建工作的对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

责任督学运用好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入学校随访督导1866人次,教学观察1677节次,查找解决突出问题2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7份,问题整改100%,推介经验70余条。编发《督学责任区工作简报》9期(总79期)。组织参加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题网络培训和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4.全力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1)牵头区政府教育履职评价自查自评。10-11月,区各相关部门围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对照8项评价重点38项评价要点,全面自查自评,完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并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为筹备迎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实地督查,12月7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督查组,通过查阅部门提供的分类归档印证资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等形式,分组对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等12个部门进行了督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2)高度重视市、区级考核。全面分析、积极对接市区级考核及市级激励机制项目。2021年市级考核指标居市同考核组第3名,2021年教育系统考核居区同考核组第2名,获一等奖。落实分解两会任务并督促工作进程。按要求完成民生实事小结及上报工作。8月10日,接受区督察办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项督查,教育民生推进工作受到督察组人员一致好评。

(3)积极协调领导小组教育调研。多次协调配合区委副书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兵,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复莲深入区教委、学校就璧山教育发展、开学准备、学校建设、安全稳定、线上教学、疫情防控、高考考点准备等工作开展调研。同时,多次就区管校聘改革、员额教师改革、教师减负等当前教育的痛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咨询,形成汇报材料及时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处理。

5.圆满完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1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重庆市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会。3月,成立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4月,组织参加2022年质量监测工作动员会。5月,印发《2022年璧山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6月,邀请市质量监测中心专家到我区开展2021年重庆市义务教育“双减”及“五项管理”专项监测结果反馈和指导培训。9月,组织参加2022年质量监测工作培训会。9-11月,组织48名区级巡视专家,390名区级监测专家,25所样本校、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九年级1900名学生,2249名教师,1900名家长参加重庆市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三)扎实开展各种专项督导

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组建3个督评专家组,通过查阅上传资料、现场观察、座谈访谈、资料查阅、数据统计等方式,重点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大项194个观测点,对新建的10所幼儿园开展现场督导评估,形成《关于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自评报告》,上传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2月16-25日,8月23日-9月15日,联动区纪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15个督查组和8个责任区65名责任督学,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2轮全覆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春、秋季学期安全、顺利开学。

3.“党建引领、师德师风治理”专项督导

4月上旬,组织29名责任督学分为6个督导组,深入54所学校(幼儿园)指导“党建引领、师德师风治理”工作,全程跟进,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4.“双减”工作专项督导

1月24-26日,专项督导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寒假作业情况。4月12日,印发《璧山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梳理璧山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建立“区级-责任区-学校”三级督导机制,组织学校自查自纠,6个督导责任区29名责任督学,把“双减”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督导重点内容。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

5.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专项督导

3月,印发《璧山区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办法》,把督导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3-12月,牵头组织教委机关5个联校督导组、责任督学和学校内部督导员组成8个督导组,多次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专项督导检查,梳理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6.创文工作和线上教学期间专项督导

根据区创文办要求,督查蹲点的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逐一销账。9-12月,开展学校线上教学、教委防控专班、线上巡课以及各封闭校点疫情防控常规督导及专项督导,梳理完成相关督导报告。

(四)统筹做好其它综合性工作

1.撰写计划、总结、汇报材料等

整理撰写区教委每月、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梳理下年工作计划;起草撰写春期、秋期区教育工作例会领导讲话材料,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大、区政协专题调研汇报材料,书记专题会议汇报材料等。

2.牵头实施绩效考核

成立璧山区学校评价工作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督导室,由督导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学校评价暨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校(书记、校长)督导评估暨绩效考核,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评优评先、评职晋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资金分配等提供重要依据。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璧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创新工作奖评审,评审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精神,系统修订2022-2023学年度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暨绩效考核方案》《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等,建立学业质量评价等级赋分机制,完善音体美科综合素质测试办法,推动教育评价改革。

3.协调组建璧山区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团队

协调组建璧山区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团队领导小组,由区教委分管领导任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师进修校,负责全区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4.协助推进主要领导爬坡项目

协助区教委主要领导,确定高中教研能力提升为2022年区教委主要领导爬坡专项,成立高中教研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教学能力提升、作业设计研训赛、高中优质资源建设等专项活动,推动区高中教研能力提升。

5.办理减轻教师过重负担问题

9月,根据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关于我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查梳理出21类129项可能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事务,分解《报告》减负任务清单到科室,拟定《璧山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整改方案》,上报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为区级各部门教师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师减负工作专题会的召开准备相关材料。11月,拟定《关于落实区纪委监委〈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的情况汇报》,上报区委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

6.强化宣传阵地建设

及时梳理上报全区教育工作特色亮点。1-8月,共编写《教育改革简报》5期(总第28期),《每周教育要情》10期(总第10期),向市委教育秘书组报送动态信息和经验信息共计53篇,其中《璧山区“六个确保”筑牢校园防疫墙》《璧山区多举措走深重庆大学城西区建设》《璧山区夯实学前教育传统文化课程塑造幼儿》等多篇被市教委网站采纳。

7.编制《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对标《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反复论证修订,形成正式文件并印发。

8.完成“互联网+监管”编制

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市教委下达到区教委的8项监管事项,由督导科统筹编制,编制率100%。

9.办理政协提案

坚持“三个对接”,办理3个政协提案。其中,《关于推动璧山教育公平发展的建议》纳入区政协2022年度提案办理质量评价提案名单。

10.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等评选

开展第四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活动,选送8篇作品赴市参评;开展第二届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推荐7篇作品到市参评;开展2022年教育咨政决策论文区级初评,指导推荐的10篇作品报市参评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还有差距

城区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相当严峻。绝大多数学校缺乏教辅用房、运动场地、教学仪器设备、网络多媒体教室,特别是音美专用教室严重不足。教师队伍均衡水平不高,艺体专任教师数缺额较大。“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区县任重道远。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有待提高

财政投入还需加强,园舍条件需改善,标准班额不达标。教职工配备不足,专任教师持证率不达标,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体系不健全。政策制度需完善,公办率不达标。“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需加倍努力。

(三)督导队伍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责任督学特别是新聘责任督学业务不够精深,学校内部督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督导评估结果有效应用有待加强。

三、2023年,倾情教育督导,全力助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3年,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推进各项改革具体任务落地落细,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用好督导问责,全力助推璧山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推进《璧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落地生效。

2.进一步完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印发《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议事规则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3.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督导工作体系,完善学校自主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指导规范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创新教育督导方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二)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能

1.全力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形成自评报告,开展部门履职督导,力争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取得好成绩。

2.全面开展学校办学行为综合督导评估。组建专项督导组,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不定时形成“扬长展优,揭短亮丑”视频短片,在全区校长会等合适场合进行展播。

3.持续开展“双减”“五项管理”常态化督导。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促进“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落地见效。

4.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和“复查”跟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关切和期待。

5.有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创建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标准和我区创建规划,协调推进县域学前普及普惠创建自评工作。

6.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按照规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数据监测、专题调研,强化过程指导、督促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

(三)规范完善质量监测机制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重庆市“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

2.牵头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参加2023年国家、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实际对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结果运用及市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建立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监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

(四)着力提升督导队伍水平

1.优化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工作。调整责任督学和督导责任区学校,拟聘部分退居二线校长为责任督学,优化督学结构,增强督导力量。组织开展督学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督学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监测和整合能力,培养一支“讲政治、守规矩、懂教育、敢担当、有作为”的专业化督学队伍。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探索完善责任督学工作机制,推进专兼职责任督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常态化督导。积极推送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和研究论文,开展区级优秀督学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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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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