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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代收费目录清单

日期:2023-08-30

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代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教育部门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幼儿园管理条例,渝府发〔2017〕48号,渝发改规范〔2021〕1号,渝价〔2012〕30号,璧发改〔2021〕211号

政府最高指导价:一级市级示范幼儿园不超过750元/生.月 一级 600元/生.月 二级500元/生.月 三级40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到等200元/生.月 。代收费:点心费:120-180元/生.月(按各园备案批准执行)


2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课后延时服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渝价〔2013〕71号,渝价〔2014〕265号 ,渝办发〔2006〕197号,,教基一厅〔2017〕2号、渝教发〔2019〕20号,璧教发〔2020〕16号

璧山中学、来凤中学学费:900元/生.期;大路中学500元/生.期;住宿费:350元/生.期,代收费:课本费200元/生.期,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4元/节,每月不超过160元/生。


3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渝价〔2000〕445号,渝价〔2002〕185号

见文件:渝价〔2000〕445号,渝价〔2002〕185号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三、教育考试考务费

教育部门

76

义务教育考试

渝价〔2013〕71号,渝价〔2013〕175号,渝府发〔2012〕59号

中考联招考试每生90元,非联招考试80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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