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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日期:2021-08-09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我区均衡教育成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要求下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重点关注“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群体”,即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等重点地区,初中重点学段,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控,严格预防儿童少年涉黑涉恶事件发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享受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生源流失,到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

三、重点工作

(一)实行动态监测,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1.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关注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的监测。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信息与实际一致。

2. 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5日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10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要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要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入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无故未到校就学或去向不明的学生,要建档造册,分别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 落实依法劝返制度。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做好入学、劝返复学工作,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切实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提升办学水平,落实控辍保学保障措施

1. 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坚持先建后撤,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坚决杜绝因撤并学校导致学生失学辍学。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2.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健全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3. 加快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学和教学点)相关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特别是辍学高发地区农村初中的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宿舍、食堂建设,改善通风采光、沐浴、就餐、饮水等条件,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体育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做好校园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形成优美和谐、特色鲜明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加快特色与质量并重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普及网络教学,将优质教育资源传送共享到农村学校。

4. 提高教育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和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普遍建立学区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促进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要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课堂吸引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愿学、乐学。

5.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常规管理规定,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特别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度重视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危害,学校要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动员家长支持配合,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团队日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吸引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使学生在优秀的校园文化中得到浸润和陶冶。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及时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其辍学念头。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营造和谐校园。

6.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评价方式。加快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丰富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围绕学生品德修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探索科学多元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全面真实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探索等级评价方式,淡化“分分计较”。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改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7.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8.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而厌学、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提升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增强学生学习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获得感。

9. 落实其他特殊群体的教育保障。稳定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避免随迁子女流入城市后因入学难而辍学。各镇街要将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协同关爱保护体系,落实关爱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师生结对帮扶,加强留守儿童教育,推动学校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避免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学习困难而辍学。

10.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教师资源,实施走教支教计划,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快教师的本土培养和定向培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国培”“区培”计划优先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选好配强班主任,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做好学习有差距、思想有不良倾向、行为失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从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和情感上关心学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加大班主任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实现依法治辍和以德治辍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控辍保学落到实处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 加强考核督导。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经整改仍没有明显改变的教管中心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理念、知识价值的宣传力度,强化违法责任追究,细化惩戒标准和手段,严格落实监护人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读书成为一种时尚和理智选择。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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