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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春期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日期:2021-07-30

2021年春,璧山区持续加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健全控辍机制

(一)制定政策文件。

2021年春,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办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缓学、外出就学、休学申请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春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控辍保学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小学新生申请延缓入学、小学新生申请外出就学、初中新生申请休学的适用对象和办理流程,明确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保学和招生工作要求。

(二) 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管中心和学校将持续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督导考核。

为了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区教委完善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了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重点工作

(一)精心做好数据核查工作。

区教委持续做好每月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贫困户、低保户等特殊贫困家庭适龄子女的就学核查工作,防止辍学失学。截止2021年6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433人,在校413人,初中毕业15人、缓学5人,无辍学、失学。

(二)用心做好常规学籍审核工作。

一是开学初教育科进行学籍审核,要求在校生人在籍在,人籍一致,防止学生辍学。截至目前,全区无辍学生;二是实行延缓入学登记审批,凡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等原因需要申请缓学的,需在户籍地辖区学校申请,属地政府审批,区教委备案;三是实行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到区外就学申请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区教委已受理18名儿童到区外入学的申请。

(三)切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有辍学倾向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辍学。再次开展“回头看”,落实“1+N”联控联保责任制,确保已劝返复学生的劝得住、稳得住,防止再次辍学。

(四)努力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无论是否属于本区户籍,均由居住地所在的中小学实施送教上门,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1年春,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送教上门学生96人,所有送教学生均建立了学籍,纳入统一管理。每位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平均每周送教1次、每次2学时,全年不少于80学时的规定。必须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障碍类别,优化教案,逐步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五)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制度。

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璧山区中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小学新生根据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按招生范围对口入学,小学毕业生升入对口初中学校。璧山区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区内户籍学生学籍纳入同一管理,均衡编班,享有与本区户籍学生相同的免收学杂费、书费、寄宿、资助等政策。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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