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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25

近年来,我区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其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为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现就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

(一)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外来务工人员为我区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要求,推进璧山区发展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中小学、教管中心要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学校要承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实行统一编班,纳入学籍管理。

二、明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要求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专指父母、儿童非璧山区户籍,但父母在璧山区务工,子女随父母在璧山区暂住,年龄在6至15周岁,需要在璧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山区接受义务教育,须持有暂住证、户籍证明、家长务工合同、住(租)房证明、原籍或璧山区儿童预防接种证,向片区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指定公办学校就读。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民办学校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三)申请转入璧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须具备以上规定条件外,还需提供由原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卡。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在每年寒暑假期间统一审核办理转学手续。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山区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教育资助、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加入团队组织等方面,实行与本区学生同等对待的政策。各相关学校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个体差异,坚持因材施教,促进全面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山区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要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需继续在璧山区就读初中的,按璧山区现行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璧山区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区学生相同的免收学杂费和免收书费政策。对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各学校要按有关政策予以帮助。

三、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管理

(一)各有关学校不得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他费用。对违反规定收费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非法举办专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各有关学校、教育管理中心要与相关派出所、居委会等加强联系,做好所属学区片有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要建立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沟通联系的制度,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控辍保学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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